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遂說勃海人李歸伯。 歸伯合家從之,招率鄉人,推法慶為主。 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 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 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識,唯以殺害為事。 刺史蕭寶夤遣兼長史崔伯驎討之,敗於煮棗城,伯驎戰沒。 凶眾遂盛,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云:「新佛出世,除去眾魔。 」詔以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征諸軍事,討破之。 禽法慶,並其妻尼惠暉等。 斬法慶,傳首京師;後禽歸伯,戮于都市。 初,遙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孫,至明帝而本服絶,故除遙等屬籍。 遙表曰: 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 四世而緦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 去茲以往,猶系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 又《律》雲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歷謂先帝之五世。 謹尋斯旨,將以廣帝宗,重盤石。 先皇所以變茲事條,為此別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吳、蜀;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減之起,暫出當時也。 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疋,所以重分離。 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疋,所以存慈眷。 此皆先朝慇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以其輔己者眾。 臣誠不欲妄親太階,苟求潤屋,但傷大宗一分,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 在漢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謂之曰侯;至于魏、晉,莫不廣胙河山,稱之曰公者,蓋惡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孫。 高祖所以國秩祿賦,復給衣食,後族唯給其賦,不與衣食者,欲以別外內,限異同也。 今諸廟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 其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終,然後改奪。 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便議此事,實用未安。 詔付尚書博議以聞。 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暉奏同遙表,靈太后不從。 卒,謚曰宣公。 遙弟恆,字景安,粗涉書史。 恆以《春秋》之義,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 歷位太常卿、中書監、侍中。 後於河陰遇害,贈太傅、司徒公,謚曰宣穆公。 濟陰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頗有武略。 庫莫奚侵擾,詔新成討之。 新成乃多為毒酒。 賊逼,便棄營而去。 賊至,兢飲。 遂簡輕騎縱擊,俘馘甚多。 後位外都大官。 薨,贈大將軍,謚曰惠公。 子鬱,字伏生,襲。 位開府,為徐州刺史。 以黷貨賜死,國除。 長子弼,字邕明,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 以世嫡,應襲先爵。 為季父尚書仆射麗因于氏親寵,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 於是弼絶棄人事,託疾還私第。 宣武征為侍中,弼上表固讓。 入嵩山,以穴為室,布衣蔬食。 卒。 建義元年,子暉業訴復王爵。 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謚曰「文獻」。 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 」弼覺,即語暉業,終如其言。 暉業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 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 歷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 齊文襄嘗問之曰:「比何所披覽?」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復圖全。 唯事飲啖,一日三羊,三日一犢。 又嘗賦詩云:「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 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 」齊初,降封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 暉業之在晉陽也,無所交通,居常閒暇,乃撰魏籓王家世,號為《辨宗錄》四十捲,行于世。 位望隆重,又以性氣不倫,每被猜忌。 天保二年,從駕至晉陽,于宮門外罵元韶曰:「爾不及一老嫗,背負璽與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然爾亦詎得幾時!」文宣聞而殺之,並斬臨淮公孝友。 孝友臨刑,驚惶失措,暉業神色自若。 仍鑿冰沈其屍。 暉業弟昭業,頗有學尚,位諫議大夫。 莊帝將幸雒南,昭業立於閶闔門外,叩馬諫,帝避之而過。 後勞勉之。 位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卒,謚曰文侯。 鬱弟偃,位太中大夫。 子誕,字曇首。 初,誕伯父鬱以貪污賜死,爵除。 詔以誕,偃正妃子,立為嫡孫,特聽紹封。 累遷齊州刺史。 在州貪暴,大為人患。 牛馬騾驢,無不逼奪,家之奴隷,悉迫取良人為婦。 有沙門為誕採藥,還見誕,問外消息,對曰:「唯聞王貪,願王早代。 」誕曰:「齊州七萬家,吾至來,一家未得三十錢,何得言貪?」後為御史中尉元纂所糾,會赦免。 薨,謚靜王。 子撫,字伯懿,襲。 莊帝初,為從兄暉業訴奪王爵。 偃弟麗,字寶掌,位兼宗正卿、右衛將軍。 遷光祿勛,宗正、右衛如故。 時秦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呂苟兒為主,號建明元年,置立百官,攻逼州郡。 涇州人陳瞻亦聚眾自稱王,號聖明元年。 以麗為使持節、都督,與楊椿討之。 苟兒率眾十餘萬,屯孤山,別據諸險,圍逼州城。 麗出擊,大破之,使進軍水洛。 賊徒逆戰,麗夜擊走之。 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兒于孤山,乘勝追掩,獲其父母妻子。 諸城之圍,亦悉奔散。 苟兒率其王公三十餘人詣麗請罪。 麗因平賊之勢,枉掠良善七百餘人。 宣武嘉其功,詔有司不聽追檢。 拜雍州刺史,為政嚴酷,吏人患之。 其妻崔氏誕一男,麗遂出州獄囚,死及徒、流案未申台者,一時放免。 遷冀州刺史,入為尚書左仆射。 帝問曰:「聞公在州殺戮無理,枉濫非一,又大殺道人。 」對曰:「臣在冀州可殺道人二百許人,亦復何多?」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納諸隍,況殺道人二百,而言不多!」麗脫冠謝,賜坐。 卒,謚曰威。 子顯和,少有節操,歷司徒記室參軍。 司徒崔光每見之,曰:「元參軍風流清秀,容止閒雅,乃宰相之器。 」除徐州安東府長史。 刺史元法僧叛,顯和與戰被禽。 執手命與連坐。 顯和曰:「顯和與阿翁同源別派,皆是盤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若遇董狐,能無慚德?」遂不肯坐。 法僧猶欲慰喻。 顯和曰:「乃可死作惡鬼,不能生為叛臣!」及將殺之,神色自若。 建義初,贈秦州刺史。 汝陰王天賜,和平三年封,後為內都大官。 孝文初,殿中尚書胡莫寒簡西部敕勒豪富兼丁者,為殿中武士,而大納財貨。 眾怒,殺莫寒及高平假鎮將奚陵。 於是諸部敕勒悉叛。 詔天賜與給事中羅雲討之。 前鋒敕勒詐降,雲信之。 副將元伏曰:「敕勒色動,恐有變,今不設備,將為所圖。 」雲不從。 敕勒襲殺雲,天賜僅得自全。 累遷懷朔鎮大將。 坐貪殘,恕死,削除官爵。 卒,孝文哭于思政觀,贈本爵,葬從王禮,謚曰靈王。 子逞,字萬安,卒於齊州刺史,謚曰威。 逞子慶和,東豫州刺史,為梁將所攻,舉城降之。 梁武以為北道總督、魏王。 至項城,朝廷出師討之,望風退走。 梁武責之曰:「言同百舌,膽若鼷鼠。 」遂徙合浦。 逞弟泛,字普安,自元士稍遷營州刺史。 性貪殘,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泛走平州。 後除光祿大夫、宗正卿,封東燕縣男。 于河陰遇害。 第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北史》
第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