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案《漢書宣秉傳》雲,詔征秉為御史中丞,與司隷校尉、尚書令俱會殿廷,並專席而坐,京師號之為三獨坐。 又尋《魏書崔琰傳》、晉文陽《傅嘏傳》,皆云既為中丞,百寮震悚。 以此而言,則中丞不揖省郎,蓋已久矣。 憲台不屬都坐,亦非今日。 又尋《職令》云:「朝會失時,即加彈糾。 」則百官簿帳應送上台,灼然明矣。 又皇太子以下違犯憲則,皆得糾察,則令仆朝名宜付御史,又亦彰矣。 不付名至,否臧何驗?臣順專執,未為平通;先朝曲遂,豈是正法!謹案尚書郎中臣裴獻伯、王元旭等望班士流,早參清宦,輕弄短札,斐然若斯,苟執異端,忽焉至此。 此而不綱,將隳朝令。 請以見事免獻伯等所居官,付法科處。 尚書納言之本,令仆百揆之要,同彼浮虛,助茲乖失,宜明首從,節級其罪。 詔曰:「國異政,不可據之古事。 付司檢高祖舊格,推處得失以聞。 」尋從子思奏,仍為元天穆所忿,遂停。 元顥之敗,封安定縣子。 孝靜時,位侍中而死。 萇弟珍,字金雀,襲爵艾陵男。 宣武時,曲事高肇,遂為帝寵昵。 彭城王勰之死,珍率壯士害之。 後卒於尚書左仆射。 平弟長生,位游擊將軍,卒。 孝莊時,以子天穆貴盛,贈司空。 天穆性和厚,美形貌,射有能名。 六鎮之亂,尚書令李崇、廣陽王深北討,天穆以太尉使勞諸軍。 路出秀容,見爾硃榮,深相結託,約為兄弟。 未幾,改授別將,赴秀容,為榮腹心,除并州刺史。 及榮赴洛,天穆參其始謀。 莊帝踐阼,除太尉,封上黨王,征赴京師。 後增封,通前三萬戶。 尋監國史,錄尚書事,開府,世襲并州刺史。 初,杜洛周、鮮于修禮為寇,瀛、冀諸州人多避亂南向。 幽州前北平府主簿河間邢杲擁率部曲,屯據鄚城,以拒洛周、葛榮,垂將三載。 及廣陽王深等敗後,杲南度,居青州北海界。 靈太后詔流人所在皆置,命屬郡縣,選豪右為守令以撫鎮之。 時青州刺史元世俊表置新安郡,以杲為太守,未報。 會台申休簡授郡縣,以杲從子子瑤資廕居前,乃授河間太守。 杲深恥恨,於是遂反。 所在流人,先為土人陵忽,聞杲起逆,率來從之,旬朔之間,眾逾十萬。 先是,河南人常笑河北人好食榆葉,故齊人號之為「沓榆賊」。 杲東掠光州,盡海而還,又破都督李叔仁軍。 詔天穆與齊神武討,大破之。 杲乃請降,傳送京師斬之。 時元顥乘虛陷滎陽。 天穆聞莊帝北巡,自畢公壘北度,會車駕于河內。 爾硃榮以天時炎熱,欲還師。 天穆苦執不可,榮乃從之。 莊帝還宮,加太宰、羽葆鼓吹,增邑通前七萬戶。 天穆以疏屬,本無德望,憑藉爾硃,爵位隆極當時。 熏灼朝野,王公已下每旦盈門;受納財貨,珍寶充積。 而寬柔容物,不甚見忌于時。 莊帝以其榮黨,外示優寵,詔天穆乘車馬出入大司馬門。 天穆與榮相倚,榮黨以兄禮事之。 世隆等雖榮子侄,位遇已重,天穆曾言其失,榮即加杖,其相親任如此。 莊帝內畏惡之,與榮同時見殺。 節閔初,贈丞相、柱國大將軍、雍州刺史、假黃鉞,謚曰武昭。 子儼襲,美才貌,位都官尚書。 及齊受禪,聞敕召,假病,遂怖而卒。 西河公敦,平文帝之曾孫也。 道武初,從征,名冠諸將。 後從征中山,所向無前。 明元時,拜中都大官。 太武時,進爵西河公,寵遇彌篤。 卒,子撥襲。 司徒石,平文帝之玄孫也。 有膽略。 從太武南討,至瓜步山。 位尚書令、雍州刺史,歷北部侍郎、華州刺史。 武衛將軍謂,烈帝之第四子也。 寬雅有將略。 常從道武征討,有功,除武衛將軍。 子烏真,膂力絶人,隨道武征伐,屢有戰功,官至鉅鹿太守。 子興都,聰敏剛毅。 文成時,為河間太守,賜爵樂城子。 為政嚴猛,百姓憚之。 獻文初,以子丕貴重,進爵樂城侯。 謝老歸家,帝益禮之,賜几杖服物,致膳于第。 其妻婁氏,為東陽王太妃。 卒,追贈定州刺史、河間公,謚曰宣。 子提,襲公侯爵。 提弟丕,太武時從駕臨江,賜爵興平子。 獻文即位,累遷侍中。 丞相乙渾謀反,丕以奏聞,詔收渾誅之。 遷尚書令,改封東陽公。 孝文時,封東陽王,拜侍中、司徒公。 丕子超生,車駕親幸其第。 以執心不二,詔賜丕入八議,傳示子孫,犯至百,聽責數恕之。 放其同籍丁口雜使役調,求受復除。 若有奸邪人方便讒毀者,即加斬戮。 尋遷太尉、錄尚書事。 時淮南王佗、淮陽王尉元、河東王苟頽並以舊老見禮。 每有大事,引入禁中,乘步輓杖于朝,進退相隨。 丕、佗、元三人皆容貌壯偉,腰帶十圍,大耳秀眉,鬚鬢斑白,百寮觀瞻,莫不祗聳。 唯苟頽小為短劣,姿望亦不逮之。 孝文、文明太后重年敬舊,存問周渥。 丕聲氣高郎,博記國事;饗宴之際,恆居坐端;必抗音大言,敘列既往成敗,帝后敬納焉。 然謟事要人,驕侮輕賤,每見王睿、苻承祖,常傾身下之。 時文明太后為王睿造宅,故亦為造甲第。 第成,帝、後幸之,率百官文武饗宴焉。 使尚書令王睿宣昭,賜丕金印一紐。 太后親造勸戒歌辭以賜群官,丕上疏贊謝。 太后令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君則亡逸于上,臣則履冰于下。 若能如此,太平豈難致乎!」及丕妻段氏卒,謚曰恭妃,又特賜丕金券。 後例降王爵,封平陽郡公。 求致仕,詔不許。 及車駕南伐,丕與廣陵王羽留守京師,並加使持節。 詔丕、羽曰:「留守非賢莫可。 太尉年尊德重,位總阿衡。 羽,朕之懿弟,溫柔明斷。 故使二人留守京邑,授以二節,賞罰在手。 其祗允成憲,以稱朕心。 」丕對曰:「謹以死奉詔。 」羽對曰:「太尉宜專節度,臣但可副貳而已。 」帝曰:「老者之智,少者之決,汝何得辭也?」及帝還代,丕請作歌,詔許之。 歌訖,帝曰:「公傾朕還車,故親歌述志。 今經構已有次第,故暫還舊京,願後時亦同茲適。 」乃詔丕等以移都之事,使各陳志。 燕州刺史穆羆進曰:「今四方未平,謂可不移。 臣聞黃帝都涿鹿,古昔聖王不必悉居中原。 」帝曰:「黃帝以天下未定,故居于涿鹿。 既定,亦遷于河南。 」廣陵王羽曰:「臣思奉神規,光崇丕業,請決之卜筮。 」帝曰:「昔軒轅請卜兆,龜焦,乃問天老,謂為善,遂從其言,終致昌吉。 然則至人之量未然,審于龜矣。 」帝又詔群臣曰:「昔平文皇帝棄背,昭成營居盛樂。 道武神武應天,遷居平城。 朕幸屬勝殘之運,故移宅中原。 北人比及十年,使其徐移。 朕自多積倉儲,不令窘乏。 」前懷州刺史青龍、前秦州刺史呂受恩等仍守愚固,帝皆撫而答之,辭屈,退。 帝又將北巡,丕遷太傅、錄尚書事,頻表固讓。 詔斷表啟,就家拜授。 及車駕發代,丕留守。 詔在代之事,一委太傅;賜上所乘車馬,往來府省。 丕雅愛本風,不達新式。 至于變俗遷洛,改官制服,禁絶舊言,皆所不願。 帝亦不逼之,但誘示大理,令其不生同異。 至于衣冕已行,硃服列位,而丕猶常服,列在坐隅。 晚乃稍加弁帶,而不能修飾容儀。 帝以丕年衰體重,亦不強責。 及罷降非道武子孫及異姓王者,雖駁于公爵,而利享封邑,亦不快。 第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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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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