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作者:司馬光 【周紀一】起著雍攝提格,盡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公元前四零三年) 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 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制於一人,雖有絶倫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綱紀哉!是故天子統三公,三公率諸侯,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 貴以臨賤,賤以承貴。 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制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 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 故曰: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為首。 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言君臣之位,猶天地之不可易也。 《春秋》抑諸侯,尊周室,王人雖微,序于諸侯之上,以是見聖人于君臣之際,未嘗不惓惓也。 非有桀、紂之暴,湯、武之仁,人歸之,天命之,君臣之分,當守節伏死而已矣。 是故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 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 故曰:禮莫大於分也。 夫禮,辨貴賤,序親疏,裁群物,制庶事。 非名不著,非器不形。 名以命之,器以別之,然後上下粲然有倫,此禮之大經也。 名器既亡,則禮安得獨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衛,辭邑而請繁纓,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 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 政亡,則國家從之。 衛君待孔子而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 夫繁纓,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細務也,而孔子先之。 誠以名器既亂,則上下無以相有故也。 夫事未有不生於微而成於著。 聖人之慮遠,故能謹其微而治之;眾人之識近,故必待其著而後救之。 治其微,則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則竭力而不能及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書》曰:「一日二日萬幾」,謂此類也。 故曰:分莫大於名也。 嗚呼!幽、厲失德,周道日衰,綱紀散壞,下陵上替,諸侯專征,大夫擅政。 禮之大體,什喪七八矣。 然文、武之祀猶綿綿相屬者,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 何以言之?昔晉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請隧于襄王,襄王不許,曰:「王章也。 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 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請焉!」文公於是乎懼而不敢違。 是故以周之地則不大於曹、滕,以周之民則不眾于邾、莒,然曆數百年,宗主天下,雖以晉、楚、齊、秦之強,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 至于季氏之於魯,田常之於齊,白公之於楚,智伯之於晉,其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然而卒不敢者,豈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 今晉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晉國,天子既不能討,又寵秩之,使列于諸侯,是區區之名分復不能守而並棄之也。 先王之禮于斯盡矣。 或者以為當是之時,周室微弱,三晉強盛,雖欲勿許,其可得乎?是大不然。 夫三晉雖強,苟不顧天下之誅而犯義侵禮,則不請于天子而自立矣。 不請于天子而自立,則為悖逆之臣。 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禮義而征之。 今請于天子而天子許之,是受天子之命而為諸侯也,誰得而討之!故三晉之列于諸侯,非三晉之壞禮,乃天子自壞之也。 嗚呼!君臣之禮既壞矣,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社稷無不泯絶,生民之害糜滅幾盡,豈不哀哉! 第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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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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