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頗折節。 歷太子舍人、司徒記室,卒官。 有文集十捲,皆致遺逸。 嘗為趙郡王妃鄭氏制輓歌詞,其一篇云:「君王盛海內,伉儷盡寰中。 女儀掩鄭國,嬪容映趙宮。 春艷桃花水,秋度桂枝風。 遂使叢台夜,明月滿床空。 」 恭道弟懷道,性輕率好酒,頗有慕尚,以守范陽勛,出身員外散騎侍郎。 文偉遣奉啟詣高祖。 中興初,加平西將軍、光祿大夫。 元象初,行台薛琡表行平州事,征赴霸府。 興和中,行汾州事。 懷道家預義舉,高祖親待之,出為烏蘇鎮城都督,卒官。 懷道弟宗道,性粗率,重任俠。 歷尚書郎、通直散騎常侍,後行南營州刺史。 嘗于晉陽置酒,賓游滿坐。 中書舍人馬士達目其彈箜篌女妓云:「手甚纖素。 」 宗道即以此婢遺士達,士達固辭,宗道便命家人將解其腕,士達不得已而受之。 將赴營州,于督亢陂大集鄉人,殺牛聚會。 有一舊門生酒醉,言辭之間,微有疏失,宗道遂令沉之於水。 後坐酷濫除名。 文偉族人勇,字季禮,父璧,魏下邳太守。 勇初從兄景裕俱在學,其叔同稱之曰:“白頭必以文通,季禮當以武達,興吾門在二子也。 ”幽州反者仆骨那以勇為本郡范陽王,時年十八。 後葛榮作亂,又以勇為燕王。 義旗之起也,盧文偉召之,不應。 爾朱滅後,乃赴晉陽。 高祖署勇丞相主簿。 屬山西霜儉,運山東鄉租輸,皆令載實,違者治罪,令勇典其事。 琅邪公主虛僦千餘車,勇繩劾之。 公主訴于高祖,而勇守法不屈。 高祖謂郭秀曰:「盧勇懍懍有不可犯之色,真公直人也,方當委之大事,豈直納租而已。 」 遷汝北太守,行陝州事,轉行洛州事。 元象元年,官軍圍廣州,數旬未拔。 行台侯景聞西魏救兵將至,集諸將議之。 勇進觀形勢,於是率百騎,各籠一匹馬。 至大隗山,知魏將李景和率軍將至。 勇多置幡旗于樹頭,分騎為十隊,鳴角直前,擒西魏儀同程華,斬儀同王征蠻,驅馬三百匹,通夜而還。 廣州守將駱超以城降,高祖令勇行廣州事。 以功授儀同三司、陽州刺史,鎮宜陽。 叛民韓木蘭、陳忻等常為邊患,勇大破之。 啟求入朝,高祖賜勇書曰:「吾委卿陽州,唯安枕高臥,無西南之慮矣。 但依朝廷所委,表啟宜停。 卿之妻子任在州住,當使漢兒之中無在卿前者。 」 武定二年卒,年三十二。 勇有馬五百匹,繕造甲仗六車,遺啟盡獻之朝廷。 賻物之外,別賜布絹四千匹。 贈司空、冀州刺史,謚曰武貞侯。 李義深,趙郡高邑人也。 祖真,魏中書侍郎。 父紹宗,殷州別駕。 義深學涉經史,有當世才用。 解褐濟州征東府功曹參軍,累加龍驤將軍。 義旗初,歸高祖于信都,以為大行台郎中。 中興初,除平南將軍、鴻臚少卿。 義深見爾朱兆兵盛,遂叛高祖奔之。 兆平,高祖恕其罪,以為大丞相府記室參軍。 累遷左光祿大夫、相府司馬,所經稱職。 轉并州長史。 時刺史可朱渾道元不親細務,民事多委義深,甚濟機速。 復為大丞相司馬。 武定中,除齊州剌史,好財利,多所受納。 天保初,行鄭州事,轉行梁州事,尋除散騎常侍,為陽夏太守。 段業告其在州聚斂,被禁止,送梁州窮治,未竟。 三年,遇疾,卒於禁所,年五十七。 子騊駼,有才辯,尚書郎、鄴縣令,武平初,兼通直散騎常侍。 聘陳,為陳人所稱。 後為壽陽道行台左丞,與王琳等同陷。 周末逃歸。 開皇初,永安太守。 卒於絳州長史。 子正藻,明敏有才幹。 武平末,儀同開府行參軍、判集書省事。 以父騊余沒陳,正藻便謝病解職,憂思毀瘠,居處飲食若在喪之禮,人士稱之。 隋開皇中,歷尚書工部員外郎、盩厔縣令。 卒於宜州長史。 騊駼弟文師,中書舍人、齊郡太守。 義深兄弟七人,多有學尚。 第二弟同軌,以儒學知名。 第六弟,稚廉別有傳。 義深族弟神威。 曾祖融,魏中書侍郎,神威幼有風裁,傳其家業,禮學粗通義訓。 又好音樂,撰集《樂書》,近於百卷。 魏武之末,尚書左丞。 天保初卒。 贈信州刺史。 史臣曰:元忠本自素流,有聞教義,人倫之譽,未以縱橫許之。 屬莊帝幽崩,群胡矯擅,士之有志力者皆望勤王之師。 及高祖東轅,事與心會,一遇雄姿,遂瀝肝膽,以石投水,豈徒然哉?既享功名,終知止足,進退之道,有可觀焉。 文偉望重地華,早有志尚,間關夷險之際,終遇英雄之主,雖禮秩未弘,亦為佐命之一。 詢祖詞情艷發,早著聲名,負其才地,肆情矜矯,京華人士,莫不畏其舌端。 任遇未聞,弱年夭逝,若得終介眉壽,通塞未可量焉。 贊曰:晉陽、大夏,抱質懷文。 蹈仁履義,咸會風雲。 盧嬰貨殖,李厭囂氛。 始終之操,清濁斯分。 義深參贊,有謝忠勤。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魏蘭根 崔(子瞻) 魏蘭根,鉅鹿下曲陽人也。 父伯成,魏中山太守。 蘭根身長八尺,儀貌奇偉,泛覽群書,誦《左氏傳》、《周易》,機警有識悟。 起家北海王國侍郎,歷定州長流參軍。 丁母憂,居喪有孝稱。 將葬常山郡境,先有董卓祠,祠有柏樹。 蘭根以卓凶逆無道,不應遺祠至今,乃伐柏以為郭材。 人或勸之不伐,蘭根盡取之,了無疑懼。 遭父喪,廬于墓側,負土成墳,憂毀殆于滅性。 後為司空、司徒二府記室參軍,轉夏州平北府長史,入為司徒掾,出除本郡太守,並有當官之能。 正光末,尚書令李崇為本郡都督,率眾討茹茹,以蘭根為長史。 第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北齊書》
第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