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三年,羡之等誅,征為中書侍郎,尋轉太子中庶子。 頃之,領步兵校尉,賞遇甚厚。 延之好酒疏誕,不能斟酌當世,見劉湛、殷景仁專當要任,意有不平,常云:「天下之務,當與天下共之,豈一人之智所能獨了!」辭甚激揚,每犯權要。 謂湛曰:「吾名器不升,當由作卿家吏。 」湛深恨焉,言于彭城王義康,出為永嘉太守。 延之甚怨憤,乃作《五君詠》以述竹林七賢,山濤、王戎以貴顯被黜,詠嵇康曰:「鸞翮有時鎩,龍性誰能馴。 」詠阮籍曰:「物故可不論,途窮能無慟。 」詠阮咸曰:「屢薦不入官,一麾乃出守。 」詠劉伶曰:「韜精日沉飲,誰知非荒宴。 」此四句,蓋自序也。 湛及義康以其辭旨不遜,大怒。 時延之已拜,欲黜為遠郡,太祖與義康詔曰:「降延之為小邦不政,有謂其在都邑,豈動物情,罪過彰著,亦士庶共悉,直欲選代,令思愆裡閭。 猶復不悛,當驅往東土。 乃志難恕,自可隨事錄治。 殷、劉意咸無異也。 」乃以光祿勛車仲遠代之。 延之與仲遠世素不協,屏居里巷,不豫人間者七載。 中書令王球名公子,遺務事外,延之慕焉;球亦愛其材,情好甚款。 延之居常罄匱,球輒贍之。 晉恭思皇后葬,應須百官,湛之取義熙元年除身,以延之兼侍中。 邑吏送札,延之醉,投札于地曰:「顏延之未能事生,焉能事死!」閒居無事,為《庭誥》之文。 今刪其繁辭,存其正,著于篇。 曰: 《庭誥》者,施于閨庭之內,謂不遠也。 吾年居秋方,慮先草木,故遽以未聞,誥爾在庭。 若立履之方,規鑒之明,已列通人之規,不復續論。 今所載咸其素畜,本乎性靈,而致之心用。 夫選言務一,不尚煩密,而至于備議者,蓋以網諸情非。 古語曰得鳥者羅之一目,而一目之羅,無時得鳥矣。 此其積意之方。 道者識之公,情者德之私。 公通,可以使神明加向;私塞,不能令妻子移心。 是以昔之善為士者,必捐情反道,合公屏私。 尋尺之身,而以天地為心;數紀之壽,常以金石為量。 觀夫古先垂戒,長老余論,雖用細制,每以不朽見銘;繕築末跡,咸以可久承志。 況樹德立義,收族長家,而不思經遠乎。 曰身行不足遺之後人。 欲求子孝必先慈,將責弟悌務為友。 雖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而友亦立悌。 夫和之不備,或應以不和;猶信不足焉,必有不信。 儻知恩意相生,情理相出,可使家有參、柴,人皆由、損。 夫內居德本,外夷民譽,言高一世,處之逾默;器重一時,體之滋沖。 不以所能幹眾,不以所長議物,淵泰入道,與天為人者,士之上也。 若不能遺聲,欲人出已,知柄在虛求,不可校得,敬慕謙通,畏避矜踞,思廣監擇,從其遠猷,文理精出,而言稱未達,論問宣茂,而不以居身,此其亞也。 若乃聞實之為貴,以辯畫所克,見聲之取榮,謂爭奪可獲,言不出於戶牖,自以為道義久立,才未信于仆妾,而曰我有以過人,於是感苟鋭之志,馳傾觖之望,豈悟已掛有識之裁,入修家之誡乎!記所云「千人所指,無病自死」者也。 行近於此者,吾不願聞之矣。 凡有知能,預有文論,不練之庶士,校之群言,通才所歸,前流所與,焉得以成名乎。 若呻吟于牆室之內,喧囂于黨輩之間,竊議以迷寡聞,妲語以敵要說,是短算所出,而非長見所上。 適值尊朋臨座,稠覽博論,而言不入于高聽,人見棄于眾視,則慌若迷涂失偶,黶如深夜撤燭,銜聲茹氣,腆默而歸,豈識向之誇慢,祗足以成今之沮喪邪!此固少壯之廢,爾其戒之。 夫以怨誹為心者,未有達無心救得喪,多見誚耳。 此蓋臧獲之為,豈識量之為事哉!是以德聲令氣,愈上每高,忿言懟議,每下愈發。 有尚于君子者,寧可不務勉邪!雖曰恆人,情不能素盡,故當以遠理勝之,麼算除之,豈可不務自異,而取陷庸品乎。 富厚貧薄,事之懸也。 以富厚之身,親貧薄之人,非可一時同處。 然昔有守之無怨,安之不悶者,蓋有理存焉。 夫既有富厚,必有貧薄,豈其證然,時乃天道。 若人皆厚富,是理無貧薄。 然乎?必不然也。 若謂富厚在我,則宜貧薄在人。 可乎?又不可矣。 道在不然,義在不可,而橫意去就,謬生希幸,以為未達至分。 蠶溫農飽,民生之本,躬稼難就,止以仆役為資,當施其情願,庀其衣食,定其當治,遞其優劇,出之休饗,後之捶責,雖有勸恤之勤,而無沾曝之苦。 務前公稅,以遠吏讓,無急傍費,以息流議,量時發斂,視歲穰儉,省贍以奉己,損散以及人,此用天之善,禦生之得也。 率下多方,見情為上;立長多術,晦明為懿。 雖及仆妾,情見則事通;雖在畎畝,明晦則功博。 若奪其常然,役其煩務,使威烈雷霆,猶不禁其欲;雖棄其大用,窮其細瑕,或明灼日月,將不勝其邪。 故曰:「孱焉則差,的焉則暗。 」是以禮道尚優,法意從刻。 優則人自為厚,刻則物相為薄。 耕收誠鄙,此用不忒,所謂野陋而不以居心也。 第39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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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3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