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因素在國家中的巨大重要性,存在於這樣一個事實之中:它是政治能力的基礎。 一個民族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國家的形式和生命力。 有些政治習慣和觀念屬於某些特定的民族,並隨着民族歷史的進程而發展變化。 剛剛走出野蠻狀態的民族,因文明的過度發展而精疲力竭的民族,皆不能擁有自我統治的手段;信奉平等或絶對君主制的民族,不可能建立一個貴族政體;厭惡私有制的民族,也缺少自由的第一要素。 只有依靠與一個先進種族的接觸交往,才能夠把這些民族中的每一個成員轉變成自由社會的有效因子,國家的前途寓含于這個先進民族的力量之中。 忽視這些事實、並且不從人民的性格和資質中尋求支持的制度,也不會想到應當讓他們自治,而是隻想使他們服從最高的命令。 因此,否定民族性,意味着否定政治自由。 民族權利的最大敵人是近代民族主義理論。 這種理論在國家與民族之間劃等號,實際上將處于國界之內的所有其他民族置於一種臣服的境地。 它不承認這些民族與構成國家的統治民族地位平等,因為若是那樣,國家就不再是民族國家了,這有悖于它的生存原則。 因此,這些弱勢民族或是被滅絶,或是遭受奴役,或是被驅逐,或是被置於一種依附地位,一切取決於那個總攬社會所有權利的優勢民族的人道和文明程度。 如果我們把為履行道德義務而建立自由制度視為世俗社會之鵠的,我們就必須承認,那些包容明顯不同的民族而不壓迫它們的國家,例如英帝國和奧地利帝國,實質上是最完善的國家。 那些無民族共存現象的國家是不完善的,那些喪失了民族共存之效用的國家是衰朽的。 一個無力滿足不同民族需要的國家是在自毀其譽;一個竭力統一、同化或驅逐不同民族的國家是在自我戕害;一個不包含不同民族的國家缺乏自治的主要基礎。 因此,這種民族主義理論是歷史的倒退。 它是最高形式的革命思想,在它宣佈已經進人的革命時代,它必定始終保持着力量。 它的重要歷史意義取決於以下兩個主要因素: 首先,它是一個喀邁拉(希臘神話中長着獅頭、羊身、蛇尾的噴火女怪)。 它所尋求的結果是不可能實現的。 因為它從不滿足,從不停歇,總是不斷提出自己的要求,這使得政府甚至難以退回到促使它產生的那種狀態。 它所具有的嚴重危害和控制人們思想的巨大力量,使得為民族反抗申辯的制度也難以容忍。 因此,它必須致力於實現它在理論中所譴責的東西,即作為一個主權共同體之組成部分的各不同民族的自由權利。 這是其他力量起不到的一種作用;因為不僅對絶對君主制、民主制和立憲政制所共有的集權制,而且對這三種制度本身,它都有矯正作用。 無論是君主制、革命政體,還是議會制度,都做不到這一點;過去所有曾經激發熱情的思想都無力實現這種目的,惟民族主義可獨善其功。 其次,民族主義理論標志著革命理論及其邏輯窮竭的終點。 民主的平等學說宣佈民族權利至高無上,這樣就越過了它本身的極限,落人自相矛盾的境地。 在革命的民主階段和民族主義階段之間,社會主義曾經介入,並且把該學說的結論推行到荒謬的地步。 但是這個階段已經過去了。 革命比它的子女更長命,它造成了進一步的後果。 民族主義比社會主義更先進,因為它是一種更加獨斷的學說。 社會主義理論致力於在近代社會施加給勞工的可怕重負下的個人生存提供幫助。 它不僅是平等觀念的發展,而且是一個逃避現實的不幸和饑饉的途徑。 不論這種解決方式多麼虛假,應當拯救窮人于危難之中總是個合情合理的要求;只要為了個人安全而犧牲國家的自由,至少從理論上說便達到這個更迫切的目標。 但是民族主義的目標既非自由,亦非繁榮,它把自由與繁榮都犧牲給了使民族成為國家之模型和尺度這個強制性的需要。 它的進程將是以物質和道德的毀滅為標誌,它的目的是使一項新發明壓倒上帝的作品和人類的利益。 任何變革的原則,任何可以想像的政治理論,都不可能比它更全面、更具顛覆性和更獨斷。 它是對民主的否定,因為它對民意的表達施加限制,並用一個更高的原則取而代之。 它既反對國家分裂,亦反對國家擴張;它既不許以征服結束戰爭,亦不許為和平尋求保障。 這樣,在使個人意志屈服于集體意志之後,這種革命理論使集體意志服從于它所不能掌握的條件;它毫無理性,僅僅受制於偶然的事變。 因此,民族主義理論雖比社會主義理論更荒唐和更可惡,它在世間卻有一個重要使命,它標志著兩種勢力,即絶對君權和革命這兩個世俗自由最險惡的敵人之間的決鬥,因此也標志著它們的終結。 [1] *這篇論文首次發表於The Home and Foreign Review,I(July,1862),146-47;重印于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London,MacmillanCo.,1907),pp.270-300. [2]「Observations on the Conduct of the Minority,」Works,V,112. [3] Miil's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tative Gvernment,p.298. [4] Mill's Considerations,p.296. [5] Burke's” Remarks on the Policy of the Allies,”Works,V,26,29,30. [6] CEuvres,I,593,595;11,717. 美國革命的政治原因 第5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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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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