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折耗最重者,羊肉是也。 諺有之曰:「羊幾貫,帳難算,生折對半熟對半,百斤止剩念余斤,縮到後來只一段。 」大率羊肉百斤,宰而割之,止得五十斤,迨烹而熟之,又止得二十五斤,此一定不易之數也。 但生羊易消,人則知之;熟羊易長,人則未之知也。 羊肉之為物,最能飽人,初食不飽,食後漸覺其飽,此易長之驗也。 凡行遠路及出門作事,卒急不能得食者,啖此最宜。 秦之西鄙,產羊極繁,土人日食止一餐,其能不枵腹者,羊之力也。 《本草》載羊肉,比人參、黃芪。 參芪補氣,羊肉補形。 予謂補人者羊,害人者亦羊。 凡食羊肉者,當留腹中餘地,以俟其長。 倘初食不節而果其腹,飯後必有脹而欲裂之形,傷脾壞腹,皆由於此,葆生者不可不知。 ○牛犬 豬、羊之後,當及牛、犬。 以二物有功于世,方勸人戒之之不暇,尚忍為制酷刑乎?略此二物,遂及家禽,是亦以羊易牛之遺意也。 ○鷄 鷄亦有功之物,而不諱其死者,以功較牛、犬為稍殺。 天之曉也,報亦明,不報亦明,不似畎畝、盜賊,非牛不耕,非犬之吠則不覺也。 然較鵝鴨二物,則淮陰羞伍絳、灌矣。 烹飪之刑,似宜稍寬于鵝鴨。 卵之有雄者弗食,重不至斤外者弗食,即不能壽之,亦不當過夭之耳。 ○鵝 之肉無他長,取其肥且甘而已矣。 肥始能甘,不肥則同於嚼蠟。 鵝以固始為最,訊其土人,則曰:「豢之之物,亦同於人。 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膩亦同於人也。 」猶之豕肉以金華為最,婺人豢豕,非飯即粥,故其為肉也甜而膩。 然則固始之鵝,金華之豕,均非鵝豕之美,食美之也。 食能美物,奚俟人言?歸而求之,有餘師矣。 但授家人以法,彼雖飼以美食,終覺饑飽不時,不似固始、金華之有節,故其為肉也,猶有一間之殊。 蓋終以禽獸畜之,未嘗稍同於人耳。 「繼子得食,肥而不澤。 」其斯之謂歟? 有告予食鵝之法者,曰:昔有一人,善制鵝掌。 每豢肥鵝將殺,先熬沸油一 盂,投以鵝足,鵝痛欲絶,則縱之池中,任其跳躍。 已而復禽復縱,炮瀹如初。 若是者數四,則其為掌也,豐美甘甜,厚可徑寸,是食中異品也。 予曰:慘哉斯言!予不願聽之矣。 物不幸而為人所畜,食人之食,死人之事。 償之以死亦足矣,奈何未死之先,又加若是之慘刑乎?二掌雖美,入口即消,其受痛楚之時,則有百倍于此者。 以生物多時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為,況稍具婆心者乎?地獄之設,正為此人,其死後炮烙之刑,必有過于此者。 ○鴨 禽屬之善養生者,雄鴨是也。 何以知之,知之於人之好尚。 諸禽尚雌,而鴨獨尚雄;諸禽貴幼,而鴨獨貴長。 故養生家有言:「爛蒸老雄鴨,功效比參芪。 」使物不善養生,則精氣必為雌者所奪,諸禽尚雌者,以為精氣之所聚也。 使物不善養生,則情竅一開,日長而日瘠矣,諸禽貴幼者,以其泄少而存多也。 雄鴨能愈長愈肥,皮肉至老不變,且食之與參芪比功,則雄鴨之善於養生,不待考核而知之矣。 然必俟考核,則前此未之聞也。 ○野禽 野獸 野味之遜于家味者,以其不能盡肥;家味之遜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 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覓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為家而行止自若。 是知豐衣美食,逸處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異木,香人之物也。 肥則必供刀俎,靡有孑遺;香亦為人朵頤,然或有時而免。 二者不欲其兼,舍肥從香而已矣。 野禽可以時食,野獸則偶一嘗之。 野禽如雉、雁、鳩、鴿、黃雀、鵪鶉之屬,雖生於野,若畜于家,為可取之如寄也。 野獸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虎諸獸,歲不數得,是野味之中又分難易。 難得者何?以其久住深山,不入人境,檻阱之入,是人往覓獸,非獸來挑人也。 禽則不然,知人欲弋而往投入,以覓食也,食得而禍隨之矣。 是獸之死也,死於人;禽之斃也,斃於己。 食野味者,當作如是觀。 惜禽而更當惜獸,以其取死之道為可原也。 ○魚 魚藏水底,各自為天,自謂與世無求,可保戈矛之不及矣。 烏知網罟之奏功,較弓矢置罘為更捷。 無事竭澤而漁,自有吞舟不漏之法。 然魚與禽獸之生死,同是一命,覺魚之供人刀俎,似較他物為稍宜。 何也?水族難竭而易繁。 胎生卵生之物,少則一母數子,多亦數十子而止矣。 魚之為種也似粟,千斯倉而萬斯箱,皆于一腹焉寄子。 苟無沙汰之人,則此千斯倉而萬斯箱者生生不已,又變而為恆河沙數。 至恆河沙數之一變再變,以至千百變,竟無一物可以喻之,不幾充塞江河而為陸地,舟楫之往來能無恙乎?故漁人之取魚蝦,與樵人之伐草木,皆取所當服,伐所不得不伐者也。 我輩食魚蝦之罪,較食他物為稍輕。 茲為約法數章,雖難比乎祥刑,亦稍差于酷吏。 第7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閑情偶寄》
第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