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酉,宗正寺丞王葆言:「國家設法,應女戶、單丁與夫得解舉人、太學生並免丁役,蓋本先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 頃議者歷陳丁役之弊,遂有募人充役指揮。 臣謂進納雜流之人,物力高強,雖系單丁,自應僱募,至若前項三色亦令僱募,似為矯枉之過。 且女戶而無子孫,與雖有子孫而年在幼弱,皆窮民之無告者,若遽使當力役之事,則公私所費,必倍于豪強。 故昨來指揮,寡婦有男為僧、道成丁者,並許募人充役,正恐奸民旋行規避爾。 今州縣之間,舞文以虐無告,則或指遠適之緇黃為某氏之子孫,初不以存亡為別也,因使寡婦守志者,不免于執役困悴之患,其勢迫而行者,家貲產業或破壞於後夫之手,是豈朝廷勤恤民隱之本心乎!得解舉人名已登于天府,今乃同籍于役人;太學生身已隷于上庠,今乃心累于執役。 是二者,其家或有兼丁,則力役自不妨充募,若乃單孓一身而奮身庠序者,不得自別于齊民,甚非陛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 望特詔有司重加省定,庶幾孤寡得所而士知愛重。 」帝曰:「單丁、女戶,舊法免差役,後以許免者多,有司遂有僱募之請。 宜令戶部詳其的確利害來上。 」葆,崑山人也。 既而本部請女戶無子及得解舉人、太學生單丁,並免身役,即特旨及因恩免解人,聽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從之。 丙寅,太常少卿張杞充大金賀正旦使,武節大夫、和州團練使、知合門事趙述副之;直秘閣、知臨安府湯鵬舉守司農卿,充賀生辰使,右武大夫、吉州刺史、帶禦器械石清副之。 通好後,以庶官出疆自此始。 甲戌,詔以景靈宮繪像功臣之副藏於天章及秘閣,復故事也。 九月,辛卯,惠州刺史、知合門事宋篯充大金賀正旦副使,以趙述疾告也。 丙申,金復以領行台尚書省事亮為平章政事。 亮行至良鄉,召還,未測金主意,大恐。 既至,金主復任之,而亮逆謀益切。 初,左丞唐古辨,右丞相秉德,以被杖怨金主,與大理卿烏達謀廢立,烏達以告亮。 它日,亮與辨語及廢立事,曰:「若舉大事,誰可立者?」辨曰:「其胙王元乎?」問其次,曰:「鄧王子阿林。 」亮曰:「阿林屬疏,安得立!」辨曰:「公豈有意耶?」亮曰:「果不得已,捨我其誰!」於是旦夕相與密謀。 左衛將軍特斯疑之,以告皇后曰:「辨等每竊竊私議,竊疑之。 」後以告金主。 金主怒,召辨謂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朕何!」杖之,餘釋不問。 戊戌,金以右丞相宗本為太保、領三省事,以左副元帥宗敏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平章政事秉德為尚書左丞相兼中書令,以司空劉筈為平章政事。 庚子,金以御史大夫宗甫參知政事。 金平章政事亮,以胙王元有人望,欲除之。 會河南軍士孫進自稱皇弟阿禪大王,金主疑皇弟二字或在元也,使特斯鞫之,元狀。 亮怨特斯泄其謀,而知金主有疑元心,乃上言:「孫進反有端,不稱它人,乃稱皇弟大王。 陛下弟止有元及扎拉耳,特斯鞫不以實,故出之。 」金主以為然,使唐古辨、蕭肄按問特斯,特斯自誣服故出元罪。 十月,金主殺其弟北京留守胙王元、安武軍節度使扎拉及左衛將軍特斯。 亮乘此擠阿林,殺之。 阿林弟達蘭,金主本無意誅之,亮曰:「其兄既已伏誅,其弟安得獨存!」又殺之。 金主以亮為忠,益信任之。 遂降詔大赦。 丙辰,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公事,以其再劾胡銓也。 至官一日卒。 時責授濠州團練副使洪晧在英州,閩人右承務郎倪譽為守。 譽老矣,內無奧主,聞棣以巧中遷客取使節,欲效之,即使兵馬都監伺其隙,捕晧家奴置獄中,釀成其罪。 未及發而譽死,事乃解。 降授文州刺史辛永完,勒停,送肇慶府編管。 永宗為湖南馬步軍副總管,居邵州。 永宗以嘗立軍功,給真俸。 守臣右韓散郎石稽中,知永宗為秦檜所惡,劾其冒請全俸,當計以臓,請下守臣閲實。 稽中先以計取永宗所受禦札送檜矣,永宗由是不能自明,詔稽中依條追理。 稽中選郡僚之苛刻者籍其家,一簪不得留。 既而稽中語其僚曰:「前赴其家燕集,以一器酌壽,今此器不見,豈隱之耶?」其殘刻如此。 己巳,初復諸陵贊宮薦新之禮,用太常博士晉陵丁婁明請也。 癸酉,金以翰林學士完顏京為御史大夫。 金皇后費摩氏專政,性妒忌,挾制金主,故金主多以忿怒殺人。 十一月,金主以積忿殺後,召胙王妃薩摩入宮。 既而又殺德妃烏庫哩氏、瓜勒佳氏、張氏,於是宮中近侍皆懼矣。 辛卯,帝親饗太廟,至欞星門,降輦,步趨齋殿,虛小次不入。 壬辰,合祀天地于南郊,大赦。 甲辰,詔諸郡行鄉飲酒之禮以取士。 先是司農卿湯鵬舉言:「舉人多冒貫求試,請于未下科詔前,令州縣長吏籍定來歲當應舉人名,州縣學職事覆實,申教授預先引保,委無偽冒,然後許赴鄉飲酒。 若臨時投狀射保者,並不收試。 」事下禮部。 至是頒行焉。 金主出獵。 十二月,己酉朔,還京。 壬子,軍器監王會權尚書兵部侍郎。 第2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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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第2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