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卯,尊宣和皇后為皇太后。 先是帝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之,不遑安處。 」翰林學士朱震,乃奏引唐建中故事,乞遙上寶冊,且言:「陛下雖從權宜,而退朝有高世之行,謂宜供張別殿,遣三公奉冊,以伸臣子之志。 冊藏有司,恭俟來歸。 」詔禮官條具。 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佑、治平故事,俟三年禮畢,檢舉施行。 乃先降禦札,播告中外焉。 起複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降授雄州防禦使、行營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復洪州觀察使、知邵州。 解潛既罷,彥亦不自安,因乞持餘服,故有是命。 彥入辭,帝撫勞甚厚,曰:「以卿能牧民,故付卿便郡,行即召矣。 」將行,又錫以金帶。 詔彥軍並隷權主管馬軍司公事劉錡,於是錡始能成軍。 辛巳,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新兩浙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 頤浩比至臨安,處事甚有緒,豪右莫敢犯禁。 時已命百司漸赴行在,所謂留守司,名存而已。 召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行宮留守孟庾赴行在。 甲申,少保、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撫使劉光世為少保,仍三鎮舊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封榮國公。 時光世入見,再乞罷軍,且以所管金谷百萬獻於朝,乃以其兵屬都督府而有是命。 張浚因分光世所部為六軍,令聽本府參謀軍事呂祉節制。 丁亥,通侍大夫、武康軍承宣使、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王德落階官,為相州觀察使。 劉光世既罷軍,都督府以德提舉訓練諸將軍馬,故優擢焉。 乙丑,禮部太常寺言:「今歲當行大禮,而郊天法物未備。 國朝故事,仁宗皇佑五年南郊。 嘉佑元年恭謝,四年祫祭,七年明堂,蓋嘗逾九年而不再郊。 將來大禮,請合祭天地于明堂,祖宗並配,兼祀百神,于禮為便。 」詔行明堂大禮,令有司條具以聞。 是春,金右監軍完顏昌居祁州,都監宗弼自黎陽歸燕山,完顏杲居雲中。 尚書左丞高慶裔,以臓下大理寺。 夏,四月,壬辰朔,詔築太廟于建康,以臨安府太廟充本府聖祖殿。 甲午,少師、萬壽觀使劉光世,特許任便居住,從所請也。 光世遂居溫州。 丙申,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劉錡,奏以前護副軍及馬軍司,見在通為前、後、左、右、中軍及游奕,凡六軍,每軍千人,共為十二將,從之。 前護副軍,即八字軍。 丁酉,徽猷閣待制王倫、右朝請郎高公繪入辭。 倫自平江至建康,凡四召對。 帝使倫謂金右副元帥魯國王昌曰:「河南之地,上國既不有,與其付劉豫,曷若見歸!」倫奉詔而去。 帝因倫行,附進皇太后、淵聖皇帝黃金各二百兩。 中書言:「宇文虛中、朱弁奉使日久,宜有支賜以慰忠勤。 」詔賜虛中黃金五十兩,綾、絹各五十匹,龍鳳茶十斤;弁黃金綾帛各三十兩匹,茶六斤。 樞密使秦檜言:「孫傅、張叔夜家屬在金中甚貧,願因倫行有所賑給。 」詔賜金如虛中之數。 壬寅,大常少卿吳表臣權尚書禮部侍郎。 丁未,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乞解官持餘服。 張浚嘗與飛論淮西事,浚曰:「王德,淮西軍所服,今欲以為都統制,而命呂祉為督府參議領之,何如?」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勢所必爭。 呂尚書雖通才,然書生不習軍事,恐不足以服之。 」浚曰:「張宣撫何如?」飛曰:「暴而寡謀,且瓊素所不服。 」浚曰:「然則楊沂中耳。 」飛曰:「沂中視德等耳,豈能馭之!」浚艴然曰:「固知非太尉不可。 」飛曰:「都督以正問飛,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哉!」即日乞解兵柄歸廬墓,帝不許。 庚戌,命兵部侍郎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往鄂州監岳飛軍。 壬子,張浚辭往太平州、淮西視師。 浚因論劉光世以八千金為回易,沈與求曰:「臣聞光世之去,嘗語人以陶朱公自比,是誠可以致富矣。 」浚等論范蠡之賢,人所難及,帝曰:「蠡固賢,朕謂于君臣之義猶未盡也。 」 先是左司諫陳公輔請對,上因語及岳飛所奏,公輔退,上書言:「昨親奉聖語,說及岳飛前事,采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 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 臣度其心,往往謂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勝之。 又以劉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橫截金境,使金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必得。 此亦是一說。 陛下且當示以不疑,與之反覆詰難,俟其無辭,然後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 』飛豈敢拒命!前此朝綱不振,諸將皆有易心,如劉光世雖罷,而更寵以少師,坐享富貴,諸將皆謂朝廷賞罰不明。 臣乞俟張浚自淮西歸,若見得光世怯懦不法,當明着其罪,使天下知之,亦可以警諸將也。 」 詔:「群臣俟祔廟畢,純吉服。 卒哭曰,建康、臨安府禁屠宰三日。 大、小祥,諸路州縣禁樂七日、屠宰三日。 」 初,禮官奏百官卒哭日純吉服,左司諫陳公輔請令且服黑帶以俟梓宮之還,如梓宮未還,須小祥後;又乞百姓禁樂三年。 帝曰:「禁樂固當,但念細民以樂為業者,無以衣食耳。 」事下禮官討論,至是條上。 禮官言卒哭禁屠、樂無故事,然卒行之二都,蓋帝指也。 癸丑,贈直秘閣楊邦乂,加贈徽猷閣待制,增賜田三頃。 於是樞密院奏邦乂忠節顯着,宜極褒崇,帝曰:「邦乂忠烈如此。 顏真卿異代忠臣,朕昨已官其子孫;邦乂為朕死節,不可不厚褒以為忠義之勸。 」故有是命。 第2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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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第2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