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出入左右,天子以為謹願,賜緋魚袋,累升為衛尉寺丞。 出翰林,以疾辭,拜汾州司馬。 崔圓為揚州,詔以公為圓節度判官,攝殿中侍御史。 以軍事如京師朝,天子識之,拜殿中侍御史內供奉;由殿中為侍御史,入尚書省為主客員外郎;由主客為祠部郎中。 先皇帝時,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紇,立可敦。 詔公兼侍御史,賜紫金魚袋,為涵判官。 回紇之人來曰:「唐之復土疆,取回紇力焉,約我為馬市。 既入,而歸我賄不足,我于使人乎取之。 」涵懼不敢對,視公。 公與之言曰:「我之復土疆,爾信有力焉。 吾非無馬,而與爾為市,為賜不既多乎?爾之馬歲至,吾數皮而歸資,邊吏請致詰也。 天子念爾有勞,故下詔禁侵犯。 諸戎畏我大國之爾與也,莫敢校焉。 爾之父子寧而畜馬蕃者,非我誰使之?」於是其眾皆環公拜,既又相率南面序拜,皆兩舉手曰:「不敢復有意大國。 」自回紇歸,拜司勛郎中,未嘗言回紇之事。 遷秘書少監,歷太府、太常二寺亞卿,為左金吾衛將軍。 今上即位,以大行皇帝山陵,出財賦,拜太府卿;由太府為左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知台事。 三司使選擢才俊有威風,始公為金吾,未盡一月,拜太府。 九日,又為中丞,朝夕入議事。 於是宰相請以公為華州刺史,拜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 朱Г之亂,加御史大夫,詔至于上所,又拜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宣慰恆州。 於是朱滔自范陽以回紇之師助亂,人大恐。 公既至恆州,恆州即日奉詔出兵,與滔戰,大破走之,還至河中。 李懷光反,上如梁州。 懷光所率皆朔方兵,公知其謀與朱Г合也,患之,造懷光言曰:「公之功,天下無與敵;公之過,未有聞於人。 某至上所,言公之情,上寬明,將無不赦宥焉,乃能為朱Г臣乎?彼為臣而背其君,苟得志,于公何有?且公既為太尉矣,彼雖寵公,何以加此?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彼知天下之怒,朝夕戮死者也,故求其同罪而與之比。 公何所利焉?公之敵彼有餘力,不如明告之絶,而起兵襲取之,清宮而迎天子,庶人服而請罪有司。 雖有大過,猶將掩焉。 如公則誰敢議?」語已,懷光拜曰:「天賜公活懷光之命。 」喜且泣,公亦泣。 則又語其將卒如語懷光者,將卒呼曰:「天賜公活吾三軍之命。 」拜且泣,公亦泣,故懷光卒不與朱Г。 當是時,懷光幾不反。 公氣仁,語若不能出口,及當事,乃更疏亮捷給。 其詞忠,其容貌溫然,故有言於人,無不信。 明年,上復京師,拜左金吾衛大將軍;由大金吾為尚書左丞,又為太常卿;由太常拜門下侍郎平章事。 在宰相位凡五年,所奏于上前者,皆二帝三王之道,由秦漢以降未嘗言。 退歸,未嘗言所言于上者於人。 子弟有私問者,公曰:「宰相所職系天下。 天下安危,宰相之能與否可見。 欲知宰相之能與否,如此視之其可。 凡所謀議于上前者,不足道也。 」故其事卒不聞。 以疾病辭于上前者不記。 退以表辭者八,方許之。 拜禮部尚書。 制曰:「事上盡大臣之節。 」又曰:「一心奉公。 」於是天下知公之有言于上也。 初,公為宰相時,五月朔會朝,天子在位,公卿百執事在廷,侍中贊,百僚賀,中書侍郎平章事竇參攝中書令,當傳詔,疾作,不能事。 凡將大朝會,當事者既受命,皆先日習儀,于時未有詔,公卿相顧。 公逡巡進,北面言曰:「攝中書令臣某,病不能事,臣請代某事。 」於是南面宣致詔詞,事已複位,進退甚詳。 為禮部四年,拜兵部尚書。 入謝,上語問日晏。 復有入謝者,上喜曰:「董某疾且損矣!」出語人曰:「董公且復相。 」既二日,拜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充東都畿汝州都防禦使,兼御史大夫,仍為兵部尚書。 由留守未盡五月,拜檢校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汴宋亳潁等州觀察處置等使。 汴州自大曆來,多兵事,劉玄佐益其師至十萬。 玄佐死,子士寧代之,畋游無度。 其將李萬榮乘其畋也,逐之。 萬榮為節度一年,其將韓惟清、張彥林作亂,求殺萬榮不克。 三年,萬榮病風,昏不知事,其子乃復欲為士寧之故。 監軍使俱文珍與其將鄧惟恭執之,歸京師,而萬榮死。 詔未至,惟恭權軍事。 公既受命,遂行。 劉宗經、韋弘景、韓愈實從,不以兵衛。 及鄭州,逆者不至,鄭州人為公懼,或勸公止以待。 有自汴州出者,言于公曰:「不可入。 」公不對,遂行,宿圃田。 明日,食中牟,逆者至,宿八角。 明日,惟恭及諸將至,遂逆以入。 及郛,三軍緣道歡聲,庶人壯者呼,老者泣,婦人啼,遂入以居。 初,玄佐死,吳湊代之,及鞏聞亂歸,士寧、萬榮皆自為而後命,軍士將以為常,故惟恭亦有志。 以公之速也不及謀,遂出逆。 既而私其人,觀公之所為以告,曰:「公無為。 」惟恭喜,知公之無害己也,委心焉。 進見公者退,皆曰:「公仁人也。 」聞公言者,皆曰:「公仁人也。 」環以相告,故大和。 初,玄佐遇軍士厚,士寧懼,復加厚焉。 至萬榮,如士寧志;及韓張亂,又加厚以懷之;至于惟恭,每加厚焉。 故士卒驕不能禦,則置腹心之士,幕于公庭廡下,挾弓執劍以須。 日出而入,前者去;日入而出,後者至。 寒暑時,至則加勞賜酒肉。 公至之明日,皆罷之。 貞元十二年七月也。 第1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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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集》
第1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