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堡地方,每個居民,對其所有一切財產,都得對政府納千分之二點五的稅。 由於漢堡人民的財產,主要為資本,所以,這項稅,實可視為一種資本稅。 各個人輸納國庫的稅額,得由自己估定,每年在長官之前,把一定數額的貨幣,付人國家金庫,並宣誓那是他所有財產總額的千分之二點五,但無須宣布其財產額,也不受任何盤詰。 這種稅的完納,一般是非常忠實的。 因為,在一個小小共和國中,那里的人民,都完全信賴長官,都確信賦稅是維持國家所必要,並且都相信,所出的稅,將忠實地為維持國家而使用,這種憑良心的自發的納稅辦法,有時是會做得通的,不限於漢堡人民。 瑞士翁德沃爾德聯邦,常有暴風及洪水的災害,所以常有籌集臨時費的必要。 遇此場合,人民就聚在一起,非常坦白地宣布其財產額數,然後依此課稅。 在久里奇,根據法律,每有緊急需要,法律即命令各個人應依其收入比例納稅,對於該收入數額,人人負有發誓宣布的義務。 據說,當地行政當局,從來沒猜疑其同胞市民欺騙他們。 在巴西爾,政府的主要收入,都出自出口貨物的小額關稅。 一切市民,都應當宣誓要每三個月繳付按法應納的一定稅款。 一切商人,甚至~切旅舍主人,都須親自登記其在領土內外所賣的貨物,每到三個月末尾,就把計算單――在該單下端算出稅額――送呈國庫官吏。 絕沒有人疑慮國庫收入,會因此受到損失。 對於各市民,加以公開宣誓其財產額的義務,在瑞士各聯邦中,似乎不算是一件痛苦的事。 但在漢堡,那就是了不得的痛苦了。 從事冒險性貿易的商人,無時不害怕要公開其財產實況。 據他料想,這十之八九要使他的信用破壞、企業慘敗。 至於從未從事此類冒險事業的質樸節約的人民,卻不會感到他們有隱蔽其財產實情的必要。 第6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國富論》
第6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