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洋公法,通商各國,悉依本國法度。 中國刑例,有萬非西洋所能行者。 當時議定條約,未能仿照刑例案酌添通商事例,以致會審公所,一依西洋法度,以資聽斷。 中國一切無可據之勢。 惟當廓然示以大公。 凡租界滋事,依洋法辦理,州縣地方滋事,依中法辦理。 其視洋民,猶中國之民。 視辦理洋案,亦猶辦理中國之案。 先期化除畛域之見,以存中國一視同仁之體。 其間交涉洋務,上諭奏摺,應發抄者,概行發抄,使天下曉然知事理之平。 其有委曲周旋,亦能窺見朝廷之用心,以知事理之得失,非獨以釋士民之疑,亦足以折服洋人之氣矣。 以上四條,于辦理洋務要略,未能詳及。 而先務通知古今之宜,以求應變之術,熟鑒中外之勢,以息人言之囂,自可漸次講求控禦之方,推行富強之計。 要求其歸,理勢二者,深籌遠攬,無以逾焉者也。 有宋大儒程頤論事,必折衷一是。 其言當時朝廷有五不可及,一曰:至誠待敵國。 夫能以誠信待人,人亦必以誠信應之。 以猜疑待人,人亦即以猜疑應之。 此理無或爽者。 方今時勢艱難,財力支絀,洋案多一反覆,即國家多傷一分元氣。 維持國體,全在先事防維。 事端一出,補救無從。 此後更難與處。 臣久病衰頽,委無材用,足應國家之急。 斷不敢希圖以語言效用,供人指摘。 審量洋情事勢,則實有確不可易者。 冒昧上陳,言辭拙直,不勝顫慄隕越之至。 ○奏請禁菸第二疏 竊臣于光緒三年二月初八日,具奏設法禁止鴉片煙一摺,至今未奉批諭。 竊惟國家興利除弊,關係重大,未易輕議整頓。 鴉片煙為害中國,共五十年。 通計各省士民,陷溺其中,率十之四五。 其害日廣,其毒亦日深。 道光十九年,特詔嚴禁,至激成海疆之禍。 而吸食者愈多。 至咸豐九年,例禁已開,更無顧忌。 臣于此時,復為禁止鴉片煙之議。 人皆知其難行。 而臣揆之事理,驗之人心,顧獨以為至易。 蓋使國家嚴立科條,責成地方官禁之,徒以擾累百姓,其終必至愈禁而愈開。 使人民自為禁制,以獎勵其廉恥,而激發其天良,則動于詔旨一二言,而人心自振,積弊亦將自除。 此臣熟籌深計,而決知其必然者也。 謹就愚見所及,略具數條,敬為皇上陳之。 一曰權衡人情,以定限制之期。 臣前摺議禁鴉片煙,以清理學校為先。 所有文武職官及舉貢士紳,一例示限三年。 自屬一定不移之章程。 而其中情節,實各不同。 有因治病吸食者,有年逾五十,精力已衰,不能驟戒者。 惟當責成各地方官,清厘整飭。 萬不可搜剔窺伺,及開揭告之風。 其紳民五十以上,已至垂暮之年,亦可無庸示禁。 蓋此次議禁之意,在嚴絶其將來,不在追咎其既往。 庶幾人心不至驚惶。 即督撫大吏,因病吸食,亦可無憂反噬。 朝廷但有覺察,無難處辦。 至于學校出身之階,正本清源,端在於是。 自府縣試互結,即須以鴉片煙為首禁。 應纂入《學政全書》,萬不宜絲毫寬假。 此權衡人情之大端也。 二曰嚴禁栽種,以除蔓延之害。 臣前摺敘述陝甘雲貴山西四川等省,栽種鶯粟情形。 沿西數千里之地,日肆蔓延。 內而江南之滁州,浙江之台州,亦皆種植鶯粟。 有滁土台土之名,向皆銷行內地。 是各省多種一畝鶯粟,即民間多增一畝之害端,國家亦多廢一畝之生產。 臣在京師,聞山西撫臣鮑源深請禁栽種鶯粟。 出省閲兵,各州縣先期拔去驛路兩旁鶯粟一二畝,改種禾麥。 相傳為笑。 近年吏治廢弛日甚,欺誣粉飾,莫知為非。 非得督撫臣深體朝廷之用心,切實推求,斷絶根株,萬不能有裨益。 此嚴禁栽種之大端也。 三曰嚴防訛詐,以除胥吏之擾。 朝廷明示例禁,督撫下其令于州縣,即授其權于書差,乘勢苛擾,得賄包庇,其害且有不勝言者。 自咸豐時開鴉片煙之禁,旋禁旋開,又旋加禁,亦復無此政體。 臣之愚見,以為當時開禁,僅及民商,官紳仍照舊禁止。 是今日之設禁,與咸豐之開禁,用意正屬相同。 而一以勸戒為義,則差役之騷擾不能不先示嚴禁。 但有因事生風,借禁菸為名,稍事訛詐,應聽民人呈控。 交涉書差者,立行拿懲,交涉地方官者,亦立與嚴參。 總期使民間實受禁菸之利,而不至虛貽禁菸之害。 此嚴防胥吏之大端也。 四曰選派紳員,以重稽查之責。 近年廣東設立勸禁鴉片煙會,臣常嘉其用心之善。 然出自民間私議,有勸導之功,而無董率之責,其勢不足以振發人心。 應飭各省督撫臣,舉派在籍公正知事體紳員一二人,使專司示禁鴉片煙之責。 以次責成各府州縣及學官,各舉派總辦一人,幫辦二三人,仍由府紳總其成,以達于省紳,而稽考其成效。 亦不必設立公局,開支經費。 但由地方官及各紳民,捐資廣制戒煙方藥,分散四鄉,責成各族族長,稽查一族,各鄉鄉長,稽查一鄉。 督撫即因以推知州縣之奉行與否,及各府縣紳員之得力與否。 一除粉飾之心,而坦然示以大公,惻然推以至誠,紳民未有不感動踴躍,自為禁制者。 此舉派稽查之大端也。 第8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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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