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的合組公司,現今在英國還存有下面五個,即漢堡公司(昔日稱為商人冒險家公司),俄羅斯公司,東方公司,土耳其公司及非洲公司。 漢堡公司的入夥條件,據說今日十分容易。 公司董事沒有權力把有關貿易加以繁瑣的約束。 至少他們沒有使用這種權力。 不過,這還是最近的事,以前不是這樣。 在前世紀中葉,該公司的人夥金,有時須五十鎊,有時須一百鎊。 據說,那時候公司的行為,非常專橫。 1643年、1645年、1661年,英格蘭西部毛織業者及自由貿易者,曾以該公司憑著獨占者的地位,阻制貿易,壓迫國內制造業者,訴於國會。 這種呈訴雖不曾使國會采取什麼行動,但該公司卻因此大嚇一跳,把它向來的行動改正不少。 自那時起,至少沒有人再控訴它。 俄羅斯公司的入夥金,由威廉三世第十年及第十一年第六號法令減為五鎊;東方公司的入夥金,由查理二世第二十五年第七號法令減為四十先令,同時,各該公司在瑞典、丹麥、挪威乃至波羅的海北岸一切國家的專營特權,統予取消。 國會這兩條法令,大概是由該兩公司的行動激成的。 在國會未頒布此等法令以前,約西亞?柴爾德曾稱此兩公司及漢堡公司極端專橫。 他並說,當時本國與各該公司特許狀所包括國家間貿易狀態所以不振,正是各該公司經營失當的結果。 現在,它們也許沒有那麼專橫,但它們確是沒有用處了。 沒有用處實是合組公司應得的最好贊辭,就上述三公司的現狀說,它們通通可承受這贊辭而無愧。 第5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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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第5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