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應詔陳言,略謂:「宜變通者六事:一,停捐例。 自捐俸減折,百餘金得佐雜,千餘金得正印,即道、府亦不過三四千金。 家非素豐,人思躁進,以本求利,其弊何可勝言?今日應以停捐為急務,以江西、湖南北、四川、廣東、福建六省釐捐年提數萬,又於海關、洋稅關撥數萬,似可彌京銅局捐項。 至外省籌捐雖難周知,而福建自十年至今,收銀不過數萬,他省可以類推。 以涓滴之微而害吏治,得不償失,請下部覈議。 一,汰冗員。 捐納,軍功兩途,入官者眾,部寺額外司員,少者數十,多則數百,補缺無期,徒耗旅食。 各省候補人員,較京中倍蓰。 按例,各省試用佐貳雜職,視各項缺數多寡,酌留十之二。 請援照大挑知縣名次在後,暫令回籍候咨之例辦理。 一,限保舉。 軍興後保案層疊,名器極濫,捷徑良多。 請下部覈議,此後保舉只準得應升之階及應升之銜,其餘班次概予刪除。 至一品封典,二、三品加銜,皆不得濫請。 一,復廉俸。 自鹹豐間軍用浩繁,京外俸廉,分別減成,京員困苦,知縣疲累,早荷聖明鑒及。 今欲砥礪廉隅,似廉俸復額,亦其一端。 福建文職廉額年支十三四萬兩,計現年徵起錢糧羨耗支抵尚屬有贏,道府以下各員,似可照額全支。 請中外廉俸改複舊額,或加成支放。 一,重學額。 近年鼓勵捐輸,有加廣中額學額之制。 中額三年一試,無慮濫竽。 至一州一縣,士風本有不齊,乃以文理淺陋者濫廁其間,甫得一衿,包攬詞訟,武斷鄉曲,流弊不堪指數。 請嗣後各省捐輸,只加中額,不加學額,並敕各省學臣酌覈。 如有不能足額,奏明立案,俟文風日上,再行如額取進。 一,立練營。 營兵皆招自本籍,月餉不足贍八口,勢必另習手藝,兼營負販。 每逢操演,不過奉行故事。 設有徵調,兼旬累月,始克成行。 兵與將不相習,兵與兵亦不相識,人各一心,安能制勝?近年削平禍亂,全賴湘、淮各勇。 國家養兵,糜帑歲數千百萬,竟不得其用,其弊實由於此。 往年江寧克複,臣函商曾國籓,備言江寧綠營應稍變通,以現存得勝之勇,改充額兵,設營分部,一洗舊習。 國籓未及議行,旋調直隷,即設練軍,蓋亦採用臣說。 左宗棠在閩浙任內,奏準減兵加餉,就餉練兵,洵為救時良策。 請敕下各省督撫照減兵加餉之說,而以所減之餉加於戰兵。 按湘、楚營制,五百人為一營,擇地分紮,隨時互調,俾卒伍皆離原籍,不致散處市廛。 餉不另增,兵有實用,庶化兵為勇,而武備可恃。 」疏入,命下部議。 十三年,入覲,行至蘇州,疾作,乞罷,予假治疾。 日本窺台灣,命凱泰力疾回任。 光緒元年,移駐台灣,病劇,還福州。 卒,贈太子少保,謚文勤。 郭柏廕,字遠堂,福建侯官人。 道光十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禦史、給事中。 出為甘肅甘涼道。 二十三年,戶部銀庫虧帑事發,柏廕為禦史稽察,未糾發,奪官分償,旋授主事。 鹹豐三年,會辦本省團練,以克廈門、防延平功,擢郎中。 同治元年,引見,交欽差大臣曾國籓差委。 二年,授江蘇糧道,擢按察使,遷布政使,護理巡撫。 六年,擢廣西巡撫,調湖北,仍留署江蘇巡撫。 方亂時,江、浙交界槍船群聚為匪,柏廕與浙江會捕,獲其首卜小二置之法。 禁槍船,設牌甲,稽查約束。 是年,赴湖北任,署湖廣總督。 各省遣散營勇,會匪蕭朝翥約黨分佈黃梅、武穴、龍坪各水次,阻截散勇,偪令從為亂。 柏廕遣兵往捕,其黨殺朝翥以降。 諸縣教匪,京山吳世英、蘄水馮和義、沔陽劉維義次第擒誅。 七年,奏言:「漢口鎮華、洋雜處,散勇遊匪廁其間。 每遇撤營,散佈謡言,句結入會。 疊經懲辦,在武漢、襄樊地方分設遣勇局,凡有在鄂散勇,均令赴局報名,僱船押送回籍,酌給川資,庶無業之徒,可歸鄉裡,不至流而為匪。 」又奏言:「淮南鹽引,楚岸為大宗。 自長江被擾,運道梗阻,改用淮北票私,暫濟民食,淮南銷路遂滯。 請復淮南引地,禁淮北票私,停北鹽抽課。 襄、鄖、德三府前此兼銷潞鹽,亦一律禁止。 」八年,多雨大水,柏廕遣吏分道治賑。 九年,再署湖廣總督。 十年,湖南會匪陷益陽、龍陽,柏廕分兵防守進剿,獲其渠。 十二年,以病乞罷。 光緒十年,卒。 子式昌,舉人。 從軍積功,以知府發浙江。 巡撫蔣益澧調赴廣東,署肇慶。 益澧罷,式昌還浙江,補台州。 劇盜黃金滿以官吏貪酷,煽亂。 式昌扼要隘,令民自守,以嚴法繩蠹吏,蠲斥苛斂。 金滿乃詣彭玉麟請降。 光緒二十六年,衢州民殺教士,戕西安知縣吳德潚。 擢式昌金衢嚴道,諭士民安堵,得亂首誅之。 三十一年,署按察使。 卒。 武昌子曾炘,官至禮部侍郎。 論曰:王慶雲、譚廷襄並易攵歷中外,慶雲綜覈精密,治防井井,尤為可稱。 馬新貽、李宗羲皆以循吏贊畫軍事,擢任大籓,治績卓著。 宗羲諫園工,籌海防,建言遠大。 徐宗幹、王凱泰清節惠政,皆有時望。 郭柏廕久任疆圻,澤施於後焉。 列傳二百十四 王懿德 曾望顏 覺羅耆齡 福濟 翁同書 嚴樹森 王懿德,字紹甫,河南祥符人。 道光三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再遷郎中。 出為湖北襄陽知府,擢山東兗沂曹濟道。 歷山東鹽運使、浙江按察使,調山東。 三十年,擢陝西布政使。 鹹豐元年,護巡撫,奏請豁免積年民欠常平倉糧八萬餘石,擢福建巡撫。 二年,奏言:「漢患錢乏,造幣贍國;宋有交引、錢引、交鈔;元、明制鈔法,或直千文、五百不等。 我朝準歲入為出,因民利而利,帑項夙充,奚庸過慮?自海防多事,銷費漸增,粵西軍務,河工撥款,不下千數百萬,目前已艱,善後何術?捐輸雖殷,僅同勺水。 督催稍迫,且礙閭閻。 與其籌畫多銀,不若改行鈔引。 歷考畿輔、山左以及關東,多用錢票,即福建各屬,銀錢番票參互行使,便於攜取,視同現金,商民亦操紙幣信用。 況天下之主,國庫之重,飭造寶鈔,尤易流轉。 惟鈔式宜簡,一兩為率,頒發籓庫,通喻四民,準完丁糧關稅,自無窒滯。 或疑庫銀溢出,悉成鈔引,銀日以少,鈔日以賤。 豈知朝廷不蓄為寶,以天下之財供天下之用,能收能發,自能左右逢源也。 」疏入,諭軍機大臣同戶部議行。 兼署閩浙總督。 三年,奏福建匪徒糾結滋擾,請寬地方官失察處分,俾獲盜自贖,允之。 時會匪四起,突入海澄縣劫獄戕官,又掠同安、安溪,遣兵會剿。 漳州猝為匪陷,鎮、道皆遇害。 遊擊饒廷選方率兵他出,聞警回援。 近城鄉民及城中紳士密約,啟廷選入,擒匪首謝厚等,殲匪數百,復其城。 延平亦被匪攻,副將李壽春擊走之。 大田、德化有匪闌入,紳士率鄉團殺賊數百。 永春為匪所踞,遊擊恩霈等會勇破賊,擒其渠,餘黨遁走,被詔嘉獎。 台灣南路亦有匪擾,懿德奏陳防剿情形,諭曰:「福建紳練素諳大義。 前同安縣義民殺賊,泉州在籍副將呂大升等自原募勇渡台,是其明驗。 務當激揚士氣,滅此群醜。 」尋以海澄、同安、廈門、安溪、仙遊相繼陷,疏請治罪,下吏議。 令參將李煌、都司顧飛熊破賊,尤溪縣城失而旋復。 水師提督施得高、金門鎮總兵孫鼎鼇擊賊於金門,破之。 廈門、仙遊皆復。 四年,上遊以次定,賊首林俊尚焚斃,實授閩浙總督。 戶部議限制行鈔,奏言:「鈔之能行,不在於發而在於收。 內自部庫以及各關稅務,外則丁耗錢糧、鹽典契紙各稅,果能悉收鈔票,不限成數,且示以非鈔不用,則百姓爭相買鈔。 有銀之家,以鈔輕而易藏;納課之氓,以率定而無損;貿遷之商,以利運而省費。 部臣見未及此,惟恐解鈔而不解銀,故限以成數。 夫以為無用,則鈔、銀均非可食可衣;以為有用,則鈔、銀不能畸輕畸重。 今於領鈔之時,區以一省,由部知照,方能行用。 己不自信,人豈可強?徒開藉端漁利之門。 請飭部臣及各省督撫,以此發即以此收,無論各項度支,示天下非鈔不用。 新收買鈔銀兩,積於部庫、籓庫,以為母金。 行鈔不分畛域,則銀日豐而本源厚。 」疏入,下部議,格不行。 第1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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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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