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籌議海防六事,下各督撫詳議,宗羲上疏曰:「萬事根本,以用人為要,而就海防言,尤以求將才為要。 宋臣楊萬里有言:‘相不厭舊,將不厭新。 ’蓋言用兵忌暮氣,宜年壯氣鋭,素有遠志,未建大功之人。 至宿將勛臣,帝心簡在,固無俟臣下之論列也。 古有海防無海戰,今練兵仍以水陸兼練為主。 水師戰艦不及輪船,輪船又不及鐵甲,而船之得力與否,仍視乎駕馭之人。 今戰艦即不能一時盡易,應就弁兵中挑赴輪船學習,仍歸水師提督節制。 更招集沿海熟習沙綫,能耐勞苦之人,參用西法,加以訓練。 然沿海地廣,勢不能遍設輪船,若敵乘無備,舍舟登陸,則我船砲皆無所用,故不可不急練陸兵。 同治十年,曾國籓議沿海奉天、直隷、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七省練陸兵九萬,沿江安徽、江西、湖北三省練陸兵三萬,合成十二萬。 以陸兵為禦敵之資,以輪船為調兵之用,海道雖極遼遠,血脈皆可貫通。 今誠踵其議而力行之,各省分定數目,各專責成,貴精不貴多,宜聚不宜散。 從前缺額之兵,不必再補,現在已募之勇,更加精練,是在平時之實力講求矣。 西洋火器,日新月異,疊出不窮。 今日所謂巧,即後日所謂拙。 論中國自強之策,決非專恃火器所能制勝。 然風會所趨,有不能不相隨轉移者。 各國新出之砲,現在上海機器局已能如式製造。 惟火器不難於用而難於不用。 有事試演,尚可經久,無事擱置,立形銹壞。 以後購造槍砲,應於操演之後,時時磨洗,不許銹壞,違者罪之,是珍惜巨帑之要義。 臣聞自古覘國勢者,在人材之盛衰,不在財用之贏絀;在政事之得失,不在兵力之強弱:未聞以器械為重輕也。 且西人之所以強者,其心志和而齊,其法制簡而嚴,其取人必課實用,其任事者無欺誑侵漁之習,其選兵甚精,故臨陣勇敢而不畏死。 不察其所以強,而徒效其器械,豈足恃哉?自福建創設機器局,上海繼之,江寧、天津又繼之,皆由槍砲而推及輪船。 臣愚以為大沽、吳淞、直、東、閩、廣等口,如能各得鐵甲一二,蚊子船三四,佐以兵輪,安配重大擊遠之砲,與砲台相輔,亦足屹成重鎮,稍戢戎心。 惟泰西各國輪船以百數十計,鐵甲船以數十計,大砲以千計,小砲以數千計,即使中國歲籌巨款,多方製造,亦必不能如彼之多且精也。 臣謂船砲當量力徐圖,而仍以修政事、造人材為本,使各國鄉風慕義,或外侮可以稍紓。 近年勸捐、收釐、津貼,無法不備,民力竭矣。 煤、鐵乃中國自然之利,若一一開採,不獨造船造砲取之裕如,且可以致富強。 現在磁州業已奏明試辦,而湖南、福建、江西、山西等省已成之煤、鐵廠,擴而行之,果能有效,何必捨近求遠,取給外國?為目前權宜計,將各口洋稅通提六成,專供海防之用,五年為限,當可集事。 若夫節流之法,更非難行。 節之必自朝廷始,誠能罷土木之工,省傳辦之費,減宮中之用,則一歲所省,何啻百萬?各省督撫,盡裁不急之費,錢漕稅釐,實力稽察,勿使乾沒,則一歲所增,何啻百萬?請敕下戶部,統籌全局,分別出入,於綜覈各項之外,指定籌防專款,應用若幹,俾中外上下曉然於經費之有限,財用之有制,力求撙節,不必言利,而度支可裕矣。 以上皆就原奏四事推廣言之,要必得人而後可以言持久。 臣周諮博採,事之可行者,尚有三端。 沿海各島,大都土瘠產薄,惟台灣形勢雄勝,與廈門相犄角。 東南俯瞰噶囉巴、呂宋,西南遙制越南、暹羅、緬甸、新加坡,實為中國第一門戶。 其地產有山木,可採以成舟航;有煤鐵,可開以資製造。 其客民多漳、泉、湖、嘉剛猛耐苦之人,足備水師之選。 如得幹略大員,假以便宜,俾之輯和民、番,兼用西人機器,以取煤鐵山木之利,數年後可開製造局;練海師,為沿海各省聲援,絶東西各國窺伺。 此中國防海之要略,事之可行者一也。 海外新嘉坡、檳榔嶼、舊金山、新金山各埠,均有閩、廣人在彼貿易,每處不下數萬人。 其為首領者,必有幹濟之才,足以提倡全埠。 如派領事出洋,物色人才,不論官階文武大小,有能任此事者,給以虛銜,令前往各埠結納首領,婉轉勸導,由各省督撫奏給職官,派為練首,令其團練壯丁,隨時操演。 約計經費有限,而獲益無窮,事之可行者二也。 現在通商各口,外人星羅釭布,中國情事,無一不周知,而彼都情形,中國則皆未深悉。 自斌椿、志剛、孫家穀出使後,至今無續往之人。 竊謂宜選有才略而明大體者,隨時遣使,設有交涉,可辯論者與之辯論,可豫防者密為設防。 且於彼國有用之人才,新造之精器,均可隨時採訪,以為招致購買之地,事之可行者三也。 」尋乞病罷歸。 光緒四年,東鄉民亂,命宗羲按讞。 宗羲以知縣孫定揚浮收激變,冒昧請兵,提督李有恆妄殺平民千餘,據實入告,獄獲平反。 六年,召詣京師,以病未癒,疏請乞緩行。 十年,卒,賜祭葬。 子方本,舉人,兵部郎中。 有幹濟。 總督鹿傳霖、錫良先後令董商務、學務。 川東旱災,治賑,被疾,卒,贈太仆寺卿。 徐宗幹,字樹人,江蘇通州人。 嘉慶二十五年進士,山東即用知縣,除武城,調泰安。 在任十年,有政聲,遷高唐知州。 道光十七年,濰縣教匪馬剛等作亂,從巡撫經額布剿擒之,議解省下獄候命。 宗幹請於巡撫,即其地誅之,眾心以定。 遷濟寧直隷州。 金鄉民濬彭河,下遊諸屯民聚眾沮之,毆官傷胥役,勢洶洶,宗幹馳往諭使解散。 屯民出自首,大吏欲置重典,宗幹以為民畏水患,非與官敵,聚眾本沮工,毆官非本意,力爭戍為首者七人。 署兗州知府,修滋陽河堤。 二十二年,擢四川保寧知府,兼署川北道。 擢福建汀漳龍道,屬縣有械半,案久不結。 宗幹率壯勇數十人直入其村,集兩造剖其曲直,令同酒食以解之,令獻犯懲治,事遂解,一時梟悍皆斂跡。 總督劉韻珂密薦。 二十五年,丁母憂去官,服闋,起授福建台灣道。 鹹豐三年,台灣匪洪恭等陷台灣、鳳山兩縣,復擾噶瑪蘭,宗幹督兵平之。 四年,擢按察使,為巡撫王懿德所劾,解任。 旋召來京,命赴河南幫辦剿匪。 六年,覆命赴安徽。 七年,授浙江按察使,遷布政使,以短解甘餉降調。 十年,江蘇團練大臣龐鍾璐請以宗幹辦理通、泰諸州縣團練。 同治元年,擢福建巡撫。 三年,粵匪李世賢、汪海洋等由廣東入閩境,逼漳州,龍岩、雲霄、武平、永定、南靖、平和相繼陷,宗幹偕閩浙總督左宗棠以次剿平。 五年,卒。 宗棠偕將軍英桂奏:「宗幹循良著聞,居官廉惠得民,所至有聲。 」優詔褒恤,謚清惠,祀福建名宦。 王凱泰,初名敦敏,字補帆,江蘇寶應人。 道光三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鹹豐十年,以母喪歸。 粵匪分犯江北,上命大理寺卿晏端書治江北團練,大學士彭藴章薦凱泰使佐理。 敘勞,累加四品卿銜。 同治二年,從巡撫李鴻章軍幕。 四年,浙江巡撫馬新貽薦調,命以道員發浙江,署糧道。 曾國籓、李鴻章、馬新貽交章薦舉,五年,擢浙江按察使。 紹興三江閘泄山陰、會稽、蕭山三縣水入江,歲久沙積,三縣民請濬治。 凱泰履勘濬治,複舊利。 六年,遷廣東布政使,裁陋規,省差徭,覈釐捐,丈沙田,濬城中六脈渠,增建應元書院。 七年,擢福建巡撫,課吏興學,禁械鬥、火葬、溺女、淫祀舊俗,奏請撥釐金糴米二十萬石實常平倉。 充鄉試監臨,奏請整飭科場積弊。 台灣獄訟淹滯,奏請勒限清釐。 第15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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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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