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過提高普通利潤率,獨占才能使任何一個階級得利或能夠得利。 但是,一般說來,高的利潤率對於國家所必然產生的各種壞影響,除上述外,還有一種更壞的影響;按照經驗,這種壞影響和高的利潤率分不開,而其有害作用,也許比上述各種壞影響合起來的作用還要大。 高的利潤率,隨便在什麼地方,都會破壞商人在其他情況下自然會有的節儉性。 在利潤很高時,儉樸似乎是多事,而窮奢極侈,似乎更適合於寬裕的境遇。 但大商業資本所有者,必然是全國實業界的領袖和指導者。 他們的榜樣對國內全部勤勞民眾生活方式的影響,比任何其他階級的影響大得多。 若雇主是小心的、節儉的,工人亦大都會如此;若主人是放浪的、隨便的,那末擁工亦會按主人的榜樣工作,亦會按主人的生活方式生活。 這樣,本來最會蓄積的人,都不能在手上有所蓄積了。 維持生產性勞動的基金,不能因這些本來最會使這基金增加的人們的收入而有所增益。 國家的資本不能增加,反而逐漸枯竭。 國內所維持的生產性勞動量,一天少似一天。 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異常的利潤,曾增加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資本嗎?他們減輕了這兩個乞丐般的國家的貧窮嗎?促進了這兩個乞丐般的國家的產業嗎?這兩個商業都市的商人的費用是那麼大,以致異常的利潤不但沒有增加國家的總資本,而且不足保持原有的資本。 我敢說,外國資本一天多似一天地闖進加的斯和里斯本的貿易中去。 為了要把外國資本從自己資本日益不夠經營的這種貿易中驅逐出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才一天甚似一天地加強這種不合理的獨占。 試比較加的斯及里斯本的商人習俗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習俗,你就會感到,受高利潤影響的商人行為與性格,與受低利潤影響的商人行為與性格,是怎樣不相同啊。 誠然,倫敦的商人,雖不象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人那樣,一般都成為堂堂貴族,但與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比較,卻就一般是更不小心、更不節儉。 但是,據說,大部分倫敦商人,比大部分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富裕得多,而比大部分阿姆斯特丹商人,卻略有遜色。 倫敦的利潤率,與前者比較,一般是低得多;與後者比較,一般是高得多。 俗語說,“容易來,容易去”。 隨便什麼地方,消費的一般情況,與其說受真實消費能力的支配,倒不如說受弄錢花費的難易程度支配。 這樣,獨占給唯一階級帶來的唯一利益,在許多不同方面妨害國家的一般利益。 第4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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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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