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時候一定還要經過這裡,到那時就可以多相聚幾天再作別。 現在太匆促了,實在捨不得離開您。 」他的話是這樣,他心裡又是怎樣想的呢?我料想他內心實在是為了汝寧林知府那裡有一筆錢財捨不得放棄罷了。 只是汝寧林知府從前曾三次赴任,他沒有一任不跟隨前去的,去了一定滿載而歸,這一次感到還沒有滿足,就象餓狗惦記着隔夜沒吃完的狗屎一樣,卻竟敢欺騙我說是為了去游嵩山和少林寺。 他以游嵩山和少林寺來掩蓋自己隨汝寧林知府去打秋風的行為而欺騙我;又唯恐汝寧林知府懷疑他是為了再來找自己,就又以捨不得李卓老,應當再來拜訪李卓老為藉口,以欺騙汝寧林知府:真是名利雙收,處事和品行也都十分周到了。 我與汝寧林知府几乎都中了他的圈套而不醒悟啊,這能說他不狡詐麼?現在的道學家,和他有什麼兩樣! 由此看來,現在的所謂聖人,恐怕與現在的所謂山人是一路貨,只不過有幸運與不幸運的差別罷了。 有幸而能寫詩,就自稱為山人;不幸運而寫不了詩,就辭卻山人之名而以聖人自稱。 有幸而能講良知,就自稱為聖人;不幸運而講不了良知,就推托聖人之名而以山人自呼。 辛苦輾轉、翻來覆去,為的是欺騙世人、獲取私利。 名為山人而心裡卻和商人一樣只想要錢,口裡大談道德而目的卻在逾牆偷盜。 自稱山人而心思和商人一樣,已經很可鄙了,反而還要掩蓋打秋風的本意而故意表示是為了游嵩山和少林寺,以為別人是可以隨便被欺騙的,這就更加可鄙了。 現在的講道德、性命的人,都是所謂游嵩山和少林寺的人;現在的患得患失,志在求取高官厚祿、上等田園宅第、風水寶地,打算留給子孫受用的人,都是象黃生那樣託名于汝寧林知府,而裝作捨不得李卓老的人啊。 既然這樣,鄭子玄的不肯講學,恐怕實在不值得奇怪了。 況且商人又有什麼可鄙的呢?他們身攜數萬資財,經歷風濤危險,受盡關卡吏員的欺侮,忍耐着集市交易時人們的辱罵,經歷了萬般辛苦,所攜的資財很多,所得的收入甚微。 但是必須結交上公卿大夫,然後才能獲得盈利而避開禍害,怎麼能象山人那樣昂首而坐在公卿大夫的座上呢?現在的所謂山人,稱他們為商人,其實卻身無分文作為資本;叫他們是山人,卻又非公卿大夫之門不進,所以就令人可賤了。 話雖然這麼說,我難道就沒有這種表現嗎?怎麼知道我沒有商人的行為和想法,而披着佛教的袈衣來欺騙世人而獲取虛名呢?有的話請對我加以懲罰,我決不包庇自己的短處。 即使如此,至于那些患得患失,買田宅、求風水的事,我是絶對沒有的。 本文選自《焚書》卷二。 這是與友人焦竑的另一封信。 文章通過鄭子玄恥講道學,與黃生的為「名利兩得,身行俱全」的趨附權門的假道學作了鮮明的對比,尖鋭地揭發了自宋代程朱理學發展而來的明代理學家,他們到處欺世盜名,所謂「聖人」、「山人」者,都是一路貨色,都是展轉反覆的「談道德而志在穿窬」的欺世獲利之徒。 文章筆鋒犀利,揭發有力。 餘杭至臨安山水記.明程嘉燧 辛卯二月丁亥[2],夜發抵餘杭城下。 明日舁籃輿過城之西門[3],道左見溪水甚清深,問舁夫,雲是苕溪,從天目來[4]。 道逶迤隱起若堤,右平田,左陂澤,澤中多蓮芰莖,陂皆臨溪,田亦帶山。 沿陂多深松美筱。 遠山色若翠羽,時出松杪[5]。 稍前竹益綿密,路屈曲竹中,如行甬道[6]。 竹光娟娟襲人,有溝水帶之,或鳴或止,與竹聲亂,錝錚可聽。 幾十餘里,逕折竹窮,復與溪會。 溪益深闊,道行溪之右,皆高岸。 溪流所激嚙,多崩坼。 樹根時踞頽岸,半迸出水上,偃蹇離奇,多桑,多烏臼。 溪左皆平沙廣濕,松竹深秀,桃柳始華,時見人家隱林間。 估客乘筏順流下[7],悠然如行鏡中。 溪流曲折明滅;遠水窮處,爰有高山入雲,黛色慾滴,與叢林交青,深溪合翠,森流翁萲,驚神沁目,蓋至青山亭而道折。 背溪行山間,至十錦亭大溪橋,乃復逾溪,則已次臨安。 橋以石,頗壯。 橋上四望皆山,采翠翔翥,誠所謂龍飛鳳舞者也。 馬首一山,形若案,上有浮圖[8],為石鏡山,一曰衣錦山,吳越王歸燕父老處。 山林皆蒙以錦,故今有十錦亭。 道旁竹林中有化成寺,會天雨,急趨臨安邸。 按餘杭有大滌山,有金堂玉室,為第三十四洞天。 又有天柱山,居福地之五十七。 是日意于空際或一睹焉,然舁夫野人莫能指其處也。 註釋: [1]餘杭:今浙江餘杭縣。 臨安:今浙江臨安縣。 [2]辛卯:明萬曆十九年1591。 二月丁亥:二月二十日。 [3]舁:轎伕。 籃輿:竹轎。 [4]天目:浙江天目山。 [5]松杪miǎo:松樹的細梢。 [6]甬道:院落中用磚石砌成的路。 [7]估客:販貨的行商。 [8]浮圖:佛塔。 程嘉燧1565—1644,字孟陽,號松圓、偈庵。 少時從父居練川嘉定,今屬上海,樂其風土之美,遂家此地。 平生遊蹤甚廣。 與李流芳等並稱為嘉定四先生。 著有《偈庵集》、《松圓浪濤集》等。 本文選自《晚明二十家小品》。 文章記敘了作者從餘杭沿苕溪至臨安途中所見的山水風景,溪流曲折,景物隨之變換,遠山近水,錯落而有致。 結尾表達興猶未盡之意。 虞孚.明劉基 虞孚問治生於計然先生[1],得種漆之術。 三年,樹成而割之,得漆數百斛,將載而鬻諸吳。 其妻之兄謂之曰:「吾常于吳商,知吳人尚飾,多漆工,漆于吳為上貨。 吾見賣漆者煮漆葉之膏以和漆,其利倍而人弗知也。 第2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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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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