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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48


作者:司馬遷
頁數:48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48,共824。
(1)蕩社:《索隱》:「西戎之君號曰亳(bo,勃)王,蓋成湯之胤(後裔)。其邑曰蕩社。」(2)今據《會注考證》引林柏桐說以「魯姬子生出子」為句。魯姬子是寧公之妾。(3)威壘:《會注考證》引岡白駒曰:「大庶長、威壘,官名;弗忌、三父,人名。」《新證》云:「威壘,疑官名,岡伯駒之說是也。」今據以標點、翻譯。(4)賊殺:刺殺,殺害。
武公元年,伐彭戲氏,至於華山下,居平陽封宮。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鄭高渠瞇殺其君昭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1)。十一年,初縣杜、鄭。滅小虢。
(1)縣:置縣,設立縣。
十三年,齊人管至父、連稱等殺其君襄公而立公孫無知。晉滅霍、魏、耿。齊雍廩殺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齊、晉為強國。


  
十九年,晉曲沃始為晉侯。齊桓公伯於鄄(1)。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2),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立其弟德公。
(1)伯(ba,霸):同「霸」。(2)從死:殉葬。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以犧三百牢祠鄜畤。卜居雍。後子孫飲馬於河(1)。梁伯、芮伯來朝。二年,初伏(2),以狗御蠱(3)。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長子宣公立。
宣公元年,衛、燕伐周,出惠王(4),立王子穨。三年,鄭伯、虢叔殺子穨而入惠王(5)。四年作密畤與晉戰河陽,勝之。十二年,宣公卒,生子九人,莫立(6),立其弟成公。
成公元年,梁伯、芮伯來朝。齊桓公伐山戎,次於孤竹(7)。


  
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繆公。
(1)「後子孫」句:這是占卜之辭,即占卜的結果。後世子孫可以到黃河邊上去飲馬,暗示秦國勢力將日益強盛,國土將從雍擴展到黃河。(2)初伏:開始規定伏日,即把暑天分為三伏。《正義》:「六月三伏之節,起秦德公為之,故雲初伏。伏者,隱伏避盛暑也。」(3)以狗御蠱(g□,古):殺狗以祛除熱毒邪氣。蠱,本指毒蟲,這裡指傷人的熱毒邪氣。《正義》:「蠱者,熱毒邪氣,為害傷人,故磔(zhe,折。分裂祭牲)狗以御之。」(4)出:使出京城,即趕出京城的意思。(5)入:使入京城,就是使返回京城的意思。(6)莫:沒有人,沒有哪一個。(7)次:臨時駐紮和住宿。
繆公任好元年,自將伐茅津,勝之。四年,迎婦於晉(1),晉太子申生姊也。其歲,齊桓公伐楚,至邵陵。
五年,晉獻公滅虞、虢(2),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馬賂於虞故也(3)。既虜百里傒,以為秦繆公夫人媵於秦(4)。百里傒亡秦走宛(5),楚鄙人執之(6)。繆公聞百里傒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7)。」楚人遂許與之。當是時,百里傒年已七十餘。繆公釋其囚(8),與語國事。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繆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9)。」固問,語三日,繆公大說,授之國政,號曰五羖大夫。百里傒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臣常游困於齊而乞食人十,蹇叔收臣。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得脫齊難,遂之周。周王子穨好牛,臣以養牛干之。及穨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13)。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再用其言(14),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於是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15),以為上大夫。
(1)迎(舊讀ying,映):迎親。(2)晉獻公滅虞、虢:公元前655年,晉向虞國借道伐虢,虞君不聽大夫公之奇有勸阻,借道給晉,晉滅虢後,在回師經過虞國時,滅了虞國。事見《左傳·僖公五年》及《晉世家》。(3)賂:贈送(財物)。(4)媵(ying,映):古諸侯女兒出嫁時隨嫁或陪嫁的人。(5)亡:逃亡。(6)鄙:邊境。(7)羖(g□,古)羊:黑色的公羊。(8)釋:放開,解除。囚:監禁,禁錮。(9)子:對人的尊稱,相當於您,多指男子。十常:通「嘗」,曾經。游:外出求學,求官。齊難:指雍稟勻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事。干:求,指求取祿位。(13)得不誅:能不被殺掉。指在鄭伯、虢叔殺王子頹而入惠王時倖免於難。(14)再:兩次。(15)厚幣:重幣,厚禮。幣,用作禮物的玉、馬、皮、帛等。
秋,繆公自將伐晉,戰於河曲。晉驪姬作亂(1),太子申生死新城,重耳、夷吾出奔。
(1)驪姬作亂:指驪姬害死太子申生,迫使公子重耳、夷吾出走。事詳《晉世家》及《左傳·僖公四年》、《僖公五年》。
九年,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1)。
(1)會:會盟,盟誓。
晉獻公卒。立驪姬子奚齊,其臣裡克殺奚齊。荀息立卓子,克又殺卓子及荀息。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1)。於是繆公許之,使百里傒將兵送夷吾。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2),背約不與河西城,而殺裡克。丕鄭聞之,恐,因與繆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今背秦約而殺裡克,皆呂甥、郤芮之計也。願君以利急召呂、郤,呂、郤至,則更入重耳便。」繆公許之,使人與丕鄭歸,召呂、郤呂、郤等疑丕鄭有間(3),乃言夷吾殺丕鄭。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繆公曰:「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繆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4)。」不聽,而陰用豹(5)。
(1)求入晉:請求秦派兵送他回晉國即位。(2)謝:道歉。(3)間:離間,這裡指詐謀。(4)調:協調。(5)陰用豹:暗中任用丕豹。這是說繆公不公開聽丕豹之計,卻暗中重用他,目的是使晉國放鬆警惕。
十二年,齊管仲、隰朋死。
晉旱,來請粟。丕豹說繆公勿與(1),因其饑而伐之(2)。繆公問公孫支,支曰:「饑穰更事耳(3),不可不與。」問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於君,其百姓何罪?」於是用百里傒、公孫支言,卒與之粟。以船漕車轉(4),自雍相望至絳。
(1)說:勸說,說服。(2)因:趁。饑:饑荒,年成不好。(3)穰:豐收。更事:交替出現的事。(4)漕:水運。
十四年,秦饑,請粟於晉。晉君謀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饑伐之,可有大功。」晉君從之。十五年,興兵將攻秦。繆公發兵,使丕豹將,自往擊之。九月壬戌,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晉君棄其軍(1),與秦爭利,還而馬(2)。繆公與麾下馳追之(3),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繆公,繆公傷。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4),晉軍解圍,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初,繆公亡善馬(5),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6),吏逐得,欲法之(7)。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8)。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繆公窘,亦皆推鋒爭死(9),以報食馬之德。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令於國,「齊宿十,吾將以晉君祠上帝」。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11)」,為請晉君(12)。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夫人聞之,乃衰絰跣(13),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14)。」繆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15),夫人是憂(16)。」乃與晉君盟,許歸之,更捨上捨(17),而饋之七牢(18)。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19)。秦妻子圉以宗女(20)。是時秦地東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