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於後一途徑,卻可鼓勵勤勞,雖然會增加社會上的消費,但也會提供維持這項消費的固定資金。 消費者會把每年消費的價值,全都再生產出來,同時提供利潤。 社會上的總收入,換言之,社會上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勢將增加起來,其增加的數量,等於工人對加工材料所增加的全部價值。 社會的純收入,也必然增加,其增加的數量,等於上述價值減去這些工人使用工具機械所需要的維持費後剩下的價值。 由於銀行作用而被排往外國的金銀,假如是用來購買本國消費的外國貨物,就有大部分是,而且一定是,用來購買第二類貨物。 這不僅是可能的,而且幾乎是必然的。 固然,也何這詳的人,他們的收入雖沒有增加,卻忽然大揮霍起來,但我相信,世界上,決沒有一個階級,全是這麼辦。 謹慎從事,固然不能望於人人,但至少,一個階級,總有大多數人不侈靡,不亂花錢,這大多數人的行為,總能奉行謹慎的原則。 至於那般遊惰者,作為一個階級,他們的收入,既不能由於銀行的作用而增加毫米,所以,除了少數實際的例外,他們這一階級的費用,亦不能由於銀行的作用而增加。 遊惰階級對外國貨物的需求,是照舊的,或者大概照舊。 由於銀行作用而排往外國購買外國貨物以供本國消費的貨幣,亦只有一極小部分,是用來購買這般人需用的物品。 其中大部分當然是用來振興實業,不是用來獎勵遊惰。 我們計算社會流動資本所能推動的勞動量時,常須記著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社會流動資本中,僅可計算食料、材料、制成品三項。 而由貨幣構成,僅用以實現這三項流通的部分,必須減去。 推動產業,需要三件東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資。 材料是工作的對象;工具是工作的手段;工資是工人作工的目的。 貨幣既不是工作的材料,亦不是工作的工具;工資雖普通用貨幣支付,但工人的真實收入,並非由貨幣或金塊構成。 構成工人真實收入的,是貨幣的價值,或者說,是金塊所能換得的貨物。 一定數量資本所能雇用的勞動量,顯然等於該資本能供給以材料、工具以及適應於工作性質的維持費的工人的數量。 購買材料工具和維持工人,固然少不了貨幣,但該資本全部所能履用的勞動量,無疑不能同時等於用以購買的貨幣和被購買的材料、工具、食料。 而只等於這兩價值之一,與其說等於前者,無寧說等於後者。 第2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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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第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