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歲冬,則天不豫。 張易之與弟昌宗入閣侍疾,潛圖逆亂。 鳳閣侍郎張柬之與桓彥范及中台右丞敬暉等建策將誅之。 柬之遽引彥范及暉併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共圖其事。 時皇太子每于北門起居,彥范與暉因得謁見,密陳其計,太子從之。 神龍元年正月,彥范與敬暉及左羽林將軍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將軍楊元琰、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騎五百餘人討易之、昌宗于宮中,令李湛、李多祚就東宮迎皇太子。 兵至玄武門,彥范等奉太子斬關而入,兵士大噪。 時則天在迎仙宮之集仙殿。 斬易之、昌宗于廓下,並就第斬其兄汴州刺史昌期、司禮少卿同休,並梟首于天津橋南。 士庶見者,莫不歡叫相賀,或臠割其肉,一夕都盡。 明日,太子即位,彥范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拜納言,賜勛上柱國,封譙郡公,賜實封五百戶。 又改為侍中,從新令也。 彥范嘗表論時政數條,其大略曰:「昔孔子論《詩》以《關雎》為始,言后妃者人倫之本,理亂之端也。 故皇、英降而虞道興,任、姒歸而姬宗盛。 桀奔南巢,禍階妹喜,魯桓滅國,惑以齊媛。 伏見陛下每臨朝聽政,皇后必施帷幔坐于殿上,預聞政事。 臣愚歷選列闢,詳求往代,帝王有與婦人謀及政者,莫不破國亡身,傾輈繼路。 且以陰乘陽,違天也,以婦凌夫,違人也。 違天不祥,違人不義。 由是古人譬以『牝鷄之晨,惟家之索。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言婦人不得預于國政也。 伏願陛下覽古人之言,察古人之意,上以社稷為重,下以蒼生在念。 宜令皇后無往正殿干預外朝,專在中宮,聿修陰教,則坤儀式固,鼎命惟永。 」 又曰:「臣聞京師喧喧,道路籍籍,皆云胡僧慧范矯托佛教,詭惑后妃,故得出入禁闈,撓亂時政。 陛下又輕騎微行,數幸其室,上下媟黷,有虧尊嚴。 臣抑嘗聞興化致理,必由進善;康國寧人,莫大棄惡。 故孔子曰:『執左道以亂政者殺,假鬼神以危人者殺。 』今慧范之罪,不殊于此也。 若不急誅,必生變亂。 除惡務本,去邪勿疑,實願天聰,早加裁貶。 」疏奏不納。 時有墨敕授方術人鄭普思秘書監,葉淨能國子祭酒,彥范苦言其不可。 帝曰:「既要用之,無容便止。 」彥范又對曰:「陛下自龍飛寶位,遽下制云:『軍國政化,皆依貞觀故事。 』昔貞觀中嘗以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為秘書監,孔穎達為國子祭酒。 至如普思等是方伎庸流,豈足以比蹤前烈?臣恐物議謂陛下官不擇才,濫以天秩加于私愛。 惟陛下少加慎擇。 」帝竟不納。 時韋皇后既干朝政,德靜郡王武三思又居中用事,以則天為彥范等所廢,常深憤怨,又慮彥范等漸除武氏,乃先事圖之。 皇后韋氏既雅為帝所信寵,言無不從,三思又私通於韋氏,乃日夕讒毀彥范等。 帝竟用三思計,進封彥范為扶陽郡王、敬暉為平陽郡五、張柬之為漢陽郡五、崔玄暐為博陵郡王、袁恕己為南陽郡王,並加特進,令罷知政事。 彥范仍賜姓韋氏,令與皇后同屬籍,仍賜雜彩、錦繡、金銀、鞍馬等。 雖外示優崇,而實奪其權也。 易州刺史趙履溫者,即彥范之妻兄也。 彥范誅易之後,奏言先與履溫共謀其事,於是召拜司農少卿。 履溫德之,乃以二婢遺彥范。 及彥范罷知政事,履溫又協奪其婢,大為時論所譏。 尋出為洺州刺史,轉濠州刺史。 二年,光祿卿、駙馬都尉王同皎以武三思與韋氏姦通,潛謀誅之。 事泄,為三思誣構,言同皎將廢皇后韋氏,彥范等通知其情。 乃貶彥范為瀧州司馬、敬暉崖州司馬、袁恕己竇州司馬、崔玄暐白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並仍令長任,勛封並削。 彥范仍復其本姓桓氏。 是歲秋,武三思又陰令人疏皇后穢行,榜于天津橋,請加廢黜。 中宗聞之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推求其人。 承嘉希三思旨,奏言:「彥范與敬暉、張柬之、袁恕己、崔玄暐等教人密為此榜。 雖托廢后為名,實有危君之計,請加族滅。 」制依承嘉所奏。 大理丞李朝隱執奏云:「敬暉等既未經鞫問,不可即肆誅夷。 請差御史按罪,待至,準法處分。 」大理卿裴談奏云:「敬暉等只合據敕斷罪,不可別俟推鞫,請並處斬籍沒。 」中宗納其議,仍以彥范等五人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長流彥范于瀼州,敬暉于崖州,張柬之於瀧州,袁恕己于環州,崔玄暐于古州,並終身禁錮,子弟年十六已上者亦配流嶺外。 擢授承嘉金紫光祿大夫,進封襄武郡公。 韋氏又特賜承嘉彩物五百段、端錦被一張。 擢拜裴談為刑部尚書,左貶李朝隱為聞喜令。 三思俄又諷節愍太子抗表請夷彥范等三族。 中宗以既有前命,不依其請。 三思猶慮彥范等重被進用,又納中書舍人崔湜之計,特令湜姨兄嘉州司馬周利貞攝右台侍御史,就嶺外並矯制殺之。 彥范赴流所,行至貴州,利貞遇之於途,乃令左右執縛,曳于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杖殺,時年五十四。 睿宗即位,延和元年,並追復其官爵,仍特還其子孫實封二百戶。 玄宗即位,開元六年,詔曰:「皇輿肇建必有輔佐之臣;天步多艱,爰仗經綸之業。 故侍中、譙國公桓彥范,侍中、平陽郡公敬暉,中書令兼吏部尚書、漢陽郡公張柬之,特進、博陵郡公崔玄暐,中書令、南陽郡公袁恕己等,並德惟神降,材與運生,道協台岳,名書訁千緯。 寅亮帝載,勤勞王家,參復禹之元謀,奉升唐之景命。 雖殂謝既久,而勛烈益彰,撫彞鼎以念功,想旂常而增感。 緬遵故實,用表徽懿,俾列在清廟,登于明堂,克申從祀之儀,式茂疇庸之典。 並可配享中宗孝和皇帝廟庭,其子北咸加收擢。 」建中元年,重贈司徒。 敬暉,絳州太平人也。 弱冠舉明經。 聖歷初,累除衛州刺史。 時河北新有突厥之寇,方秋而而修城不輟,暉下車謂曰:「金湯非粟而不守,豈有棄收穫而繕城郭哉?」悉令罷散,由是人吏咸歌詠之。 再遷夏官侍郎,出為泰州刺史。 大足元年,遷洛州長史。 天后幸長安,令暉知副留守事。 在職以清幹著聞;璽書勞勉,賜物百段。 長安三年,拜中台右丞,加銀青光祿大夫。 神龍元年,轉右羽林將軍。 以誅張易之、昌宗功,加金紫光祿大夫,擢拜侍中,賜爵平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 尋進封齊國公。 天后崩,遺制加實封通前滿七百戶。 暉等以唐室中興,武氏諸王咸宜降爵,上章論奏,於是諸武降為公。 武三思益怒,乃諷帝陽尊暉等為郡王,罷知政事。 仍賜鐵券,恕十死,朔望趨朝。 第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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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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