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己未朔。 己巳,以吏部侍郎庾承宣為太常卿。 癸酉,以宗正卿李詵為陝州防禦使,代崔咸;以咸為右散騎常侍。 己卯,麟德殿對吐蕃、渤海、牂柯、昆明等使。 辛巳,御史台奏:均王傅王堪男禎,國忌日于私第科決罰人。 詔曰:「準令,國忌日禁飲酒、舉樂。 決罰人吏,都無明文。 起今後從有此類,不須舉奏。 王禎宜釋放。 」丙戌,詔以銀青光祿大夫、守兵部尚書、上柱國、贊皇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李德裕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三月戊子朔。 庚寅,以前戶部侍郎楊嗣復為尚書左丞。 壬辰,以左散騎常侍張仲方為太子賓客分司。 仲方為郎中時,常駁故相李吉甫謚,德裕秉政,仲方請告,因授之。 己亥,嶺南節度使李諒卒。 辛丑,和王綺薨。 復于埇橋置宿州,豁徐州符離縣蘄縣、泗州虹縣隷之,以東都鹽鐵院官吳季真為宿州刺史。 癸卯,以京兆尹、駙馬都尉杜忭檢校禮部尚書,充鳳翔隴右節度。 己酉,安南奏:蠻寇寇當管金龍州,當管生獠國、赤珠落國同出兵擊蠻,敗之。 庚戌,出給事中楊虞卿為常州刺史,中書舍人張元夫汝州刺史。 以太府卿韋長為京兆尹。 丙辰,以散騎常侍嚴休復為河南尹。 丁巳,以給事中蕭浣為鄭州刺史。 夏四月戊午朔。 辛酉,九姓回紇可汗卒。 癸亥,前鳳翔節度使、檢校司空竇易直卒。 癸酉,以同州刺史吳士智為江西觀察使。 以吏部侍郎高釴為同州刺史。 庚辰,以工部侍郎李固言為右丞,中書舍人楊汝士為工部侍郎。 壬子,以河南尹白居易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甲申,以江西觀察使裴誼為歙池觀察使,代沈傳師;以傳師為吏部侍郎。 以右金吾衛將軍唐弘實使回紇,冊九姓回紇愛登裡羅汩沒施合句錄毗伽彰信可汗。 五月丁亥朔。 丁酉,以李聽為鳳翔隴右節度使,依前檢校司徒、兼太子太保。 癸卯,興元李載義來朝。 癸丑,以前邛州刺史劉旻為安南都護。 六月丁巳朔。 乙巳,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載義為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依前守太保、同平章事。 壬申,以御史中丞李漢為禮部侍郎,以工部尚書、翰林侍講學士鄭覃為御史大夫。 甲戌,以刑部尚書高瑀為太子少保分司。 乙亥,以中書侍郎、平章事李宗閔檢校禮部尚書、同平章事,兼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 丁丑,以左金吾衛將軍李從易為桂管觀察使。 己卯,以右神策大將軍李用為邠寧節度使。 河陽修防口堰,役工四萬,溉濟源、河內、溫縣、武德、武陟五縣田五千餘頃。 癸未,涇原節度使張惟清卒。 乙酉,以前河東節度使令狐楚檢校右仆射,兼吏部尚書。 秋七月丙戌朔。 丁亥,以右龍武統軍康志睦為四鎮北庭行軍、涇原節度使。 壬寅,以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右仆射、諸道鹽鐵轉運使、上柱國、代郡公、食邑二千戶王涯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領使如故。 甲辰,右丞李固言等奏狀,論仆射省中上事,不合受四品已下拜。 敕旨宜準大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敕處分。 乙巳,虢州刺史崔玄亮卒。 以左丞楊嗣複檢校禮部尚書,充劍南東川節度使;以戶部侍郎庾敬休為左丞。 己酉,以旱,命京城諸司疏決繫囚。 壬子,敕應任外官帶一品正京官者,縱不知政事,其俸料宜兼給。 癸丑,以左仆射李程檢校司空,兼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使。 甲寅,以旱徙市。 左降官開州司馬宋申錫卒,詔許歸葬。 閏七月乙卯朔,詔曰:「朕嗣守丕圖,覆嫗生類,競業寅畏,上承天休。 而陰陽失和,膏澤愆候,害我稼穡,災于黔黎。 有過在予,敢忘咎責。 從今避正殿,減供膳,停教坊樂,廄馬量減芻粟,百司廚饌亦宜權減。 陰陽鬱堙,有傷和氣,宜出宮女千人。 五坊鷹犬量須減放。 內外修造事非急務者,並停。 」時久無雨,上心憂勞。 詔下數日,雨澤霑洽,人心大悅。 乙丑,以前宣武軍節度楊元卿為太子太保。 戊戌,以給事中崔戎為華州刺史。 癸未,以太子賓客李紳檢校左散騎常侍兼越州刺史,充浙東觀察使,代陸亙;以亙為宣歙觀察使。 八月甲申朔,禦宣政殿,冊皇太子永。 是日降詔:「應犯死從流,流已下遞減一等。 諸王自今後相次出閣,授緊望已上州刺史佐。 其十六宅諸縣主,委吏部于選人中簡擇配匹,具以名聞。 皇太子方從師傅傳授《六經》,一二年後,當令齒冑國庠,以興墜典。 宜令國子選名儒,置五經博士各一人。 其公卿士族子弟,明年已後,不先入國學習業,不在應明經進士限。 其進士舉宜先試帖經,並略問大義,取經義精通者放及第。 卿大夫者,下人之所視,遠方之所仿,若非恭儉克己,廉直任人,而望其服從,固不可得。 況朕不寶珠玉,不禦纖華,逮于六宮,皆務儉薄。 卿大夫得不葉朕此志,率先兆人?比年所頒制度,皆約國家令式,去其甚者,稍謂得中。 而士大夫苟自便身,安於習俗,因循未革,以至于今。 百官士族,起今年十月,其衣服輿馬,並宜準大和六年十月七日敕,如有固違,重加黜責。 文武常參官及諸州府長官子為父後者,賜勛兩轉。 」癸巳,太子太保楊元卿卒。 戊申,以京兆尹韋長兼御史大夫,以刑部尚書高瑀為忠武軍節度使。 九月甲寅朔。 丙寅,侍御史李款閣內奏彈前邠州行軍司馬鄭注,曰:「注內通敕使,外連朝官,兩地往來,卜射財貨,晝伏夜動,干竊化權。 人不敢言,道路以目,請付法司推劾情款。 」旬日之中,諫章數十上,由是授注通王府司馬、兼侍御史,充神策軍判官,中外駭嘆。 甲寅,以前忠武軍節度使王智興依前守太傅、兼侍中、河中尹、河中晉絳慈顯節度使,代王起;以起為兵部尚書。 冬十月癸未朔,揚州江都等七縣水,害稼。 壬辰,上降誕日,僧徒、道士講論于麟德殿。 翌日,禦延英,上謂宰臣曰:「降誕日設齋,起自近代。 朕緣相承已久,未可便革,雖置齋會,唯對王源中等暫入殿,至僧道講論,都不監聽。 」宰相路隨等奏:「誕日齋會,誠資景福,本非中國教法。 臣伏見開元十七年張說、乾源曜以誕日為千秋節,內外宴樂,以慶昌期,頗為得禮。 」上深然之,宰臣因請十月十日為慶成節上誕日也。 從之。 辛酉,潤、常、蘇、湖四州水,害稼。 第11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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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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