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臘國,在林邑西南,本扶南之屬國也,去日南郡舟行六十日而至。 南接車渠國,西有硃江國。 其王姓剎利氏,名質多斯那。 自其祖漸已強盛,至質多斯那隧兼扶南而有之。 死,子伊奢那先代立。 居伊奢那城,郭下二萬餘家。 城中有一大堂,是其王聽政所。 總大城三十所,城有數千家,各有部帥,官名與林邑同。 其王三日一聽朝,坐五香七寶床,上施寶帳,以文木為竿,象牙金鈿為壁,狀如小屋,懸金光焰,有同於赤土。 前有金香,命二人侍側。 王著朝霞古貝,瞞絡腰腹,下垂至脛,頭載金寶花冠,被真珠纓絡,足履革屣,耳懸金鐺。 常服白疊,以象牙為屩。 若露發,則不加纓絡。 臣下服制,大抵相類。 有五大臣,一曰孤落支,二曰相高憑,三曰婆何多陵,四曰舍摩陵,五曰髯羅婁,及諸小臣。 朝于王者,輒于階下三稽首,王呼上階,則跪,以兩手抱膊,繞王環坐。 議政事訖,跪伏而去。 階庭門閣,侍衛有千餘人,被甲持仗。 其國與參半、硃江二國和親,數與林邑、陀桓二國戰爭。 其人行止,皆持甲仗,若有征伐,因而用之。 其俗,非王正妻子,不得為嗣。 王初立日,所有兄弟,並刑殘之,或去一指,或劓其鼻,別處供給,不得仕進。 人形小而色黑,婦人亦有白者。 悉拳發垂耳,性氣捷勁。 居處器物,頗類赤土。 以右手為淨,左手為穢。 每旦澡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又澡灑乃食。 食罷還用楊枝淨齒,又讀經咒。 飲食多蘇酪、沙糖、秔粟、米餅。 欲食之時,先取雜肉羹與餅相和,手擩而食。 娶妻者唯送女人女,擇日遣媒人迎婦。 男女二家,各八日不出,晝夜燃燈不息。 男婚禮畢,即與父母分財別居。 父母死,小兒未婚者,以余財與之。 若婚畢,財物入官。 喪葬,兒女皆七日不食,剔發而喪,僧尼、道士、親故皆來聚會,音樂送之。 以五香木燒屍,收灰,以金銀瓶盛,送大水之內;貧者或用瓦,而以五彩色畫之。 亦有不焚,送屍山中,任野獸食者。 其國北多山阜,南有水澤。 地氣尤熱,無霜雪,饒瘴癘毒蜇。 宜粱、稻,少黍、粟。 果菜與日南、九真相類。 異者,有婆羅那娑樹,無花,葉似柿,實似冬瓜;庵羅樹,花、葉似棗,實似李;毗野樹,花似木瓜,葉似杏,實似楮;婆田羅樹,花、葉、實並似棗而小異;歌畢佗樹,花似林檎,葉似榆而厚大,實似李,其大如升。 自余多同九真。 海有魚名建同,四足無鱗,鼻如象,吸水上噴,高五六十尺。 有浮胡魚,形似且,嘴如鸚鵡,有八足。 多大魚,半身出,望之如山。 每五六月中,毒氣流行,即以白豬、白牛、羊于城西門外祠之。 不然,五穀不登,畜多死,人疾疫。 近都有陵伽鉢婆山,上有神祠,每以兵二千人守衛之。 城東神名婆多利,祭用人肉。 其王年別殺人,以夜祠禱,亦有守衛者千人。 其敬鬼如此。 多奉佛法,尤通道士。 佛及道士,並立像于其館。 隋大業十二年,遣使貢獻,帝禮之甚厚,于後亦絶。 婆利國,自交趾浮海,南過赤土、丹丹,乃至其國。 國界,東西四月行,南北四十五日行。 王姓剎利邪伽,名護濫那婆。 官曰獨訶邪拿,次曰獨訶氏拿。 國人善投輪,其大如鏡,中有竅,外鋒如鋸,遠以投人,無不中。 其餘兵器,與中國略同,俗類真臘,物產同於林邑。 其殺人及盜,截其手;奸者,鎖其足,期年而止。 祭祀必以月晦,盤貯酒餚,浮之流水。 每十一月必設大祭。 海出珊瑚。 有鳥名舍利,解人語。 隋大業十二年,遣使朝貢,後遂絶。 于時南荒有丹丹、盤盤二國,亦來貢方物,其風俗、物產,大抵相類雲。 論曰:《禮》云:「南方曰蠻,有不火食者矣。 」然其種類非一,與華人錯居,其流曰蜒,曰獽,曰俚,曰獠,曰厓。 居無君長,隨山洞而居。 其俗,斷髮文身,好相攻討。 自秦並三楚,漢平百越,地窮丹徼,景極日南,水陸可居,咸為郡縣。 洎乎境分南北,割據各殊,蠻、獠之族,遞為去就。 至于林邑、赤土、真臘、婆利則地隔江嶺,莫通中國。 及隋氏受命,克平九宇,煬帝纂業,威加八荒,甘心遠矣,志求珍異。 故師出流求,兵加林邑,威振殊俗,過于秦、漢遠矣。 雖有荒外之功,無救域中之敗。 《傳》曰:「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 」誠哉斯言也。 大業中,南荒朝貢者十餘國,其事蹟湮滅,今可知者四國而已。 列傳第八十四 氐 吐谷渾 宕昌 鄧至 白蘭 黨項 附國 稽胡 氐者,西夷之別種,號曰白馬。 三代之際,蓋自有君長,而世一朝見,故《詩》稱「自彼氐、羌,莫敢不來王」也。 秦、漢以來,世居岐、隴以南,漢川以西,自立豪帥。 漢武帝遣中郎將郭昌、衛廣滅之,以其地為武都郡。 自汧、渭抵于巴、蜀,種類實繁,或謂之白氏,或謂之故氐,各有侯王,受中國封拜。 漢建安中,有楊騰者,為部落大帥。 騰勇健多計略,始徙居仇池,方百頃,因以為號。 四面鬥絶,高七里余,蟠道三十六回,其上有豐水泉,煮土成鹽。 騰後有名千萬者,魏拜為百頃氐王。 千萬孫名飛龍,漸強盛,晉武帝假平西將軍。 無子,養外甥令狐茂搜為子。 惠帝元康中,茂搜自號輔國將軍、右賢王,群氐推以為王。 關中人士流移者,多依之。 愍帝以為驃騎將軍、左賢王。 茂搜死,子難敵統位,與弟堅頭分部曲。 難敵自號左賢王,屯下辨;堅頭號右賢王,屯河池。 難敵死,子毅立。 自號使持節、龍驤將軍、左賢王、下辨公;以堅頭子盤為使持節、冠軍將軍、右賢王、河池公。 臣晉,晉以毅為征南將軍。 三年,毅族兄初襲殺毅,並有其眾,自立為仇池公。 臣于石季龍,後稱蕃于晉。 永和十年,改初為天水公。 十一年,毅小弟宋奴使姑子梁三王因侍直手刃殺初,初子國率左右誅三王及宋奴,復自立為仇池公。 桓溫表國為秦州刺史,國子安為武都太守。 十二年,國從叔俊復殺國自立。 國子安叛苻生,殺俊,復稱蕃于晉。 死,子世自立為仇池公。 晉太和三年,以世為秦州刺史,弟統為武都太守。 世死,統廢世子纂自立。 統一名德。 纂聚黨襲殺統,自立為仇池公,遣使詣簡文帝。 以纂為秦州刺史。 晉咸安元年,苻堅遣楊安伐纂,克之,徙其人于關中,空百頃于地。 宋奴之死,二子佛奴、佛狗逃奔苻堅,堅以女妻佛奴子定,拜為尚書、領軍。 苻堅之敗,關右擾亂,定儘力於堅。 堅死,乃率眾奔隴右,徙居歷城,去仇池百二十里,置食儲于百頃。 招夷夏得千餘家,自稱龍驤將軍、仇池公,稱蕃于晉。 孝武即以其自號假之,後以為秦州刺史。 登國四年,遂有秦州之地,號隴西王。 後為乞佛乾歸所殺,無子。 佛狗子盛,先為監國守仇池,乃統事,自號征西將軍、秦州刺史、仇池公。 謚定為武王。 分諸氐、羌為二十部護軍,各為鎮戍,不置郡縣。 遂有漢中之地,仍稱蕃于晉。 天興初,遣使朝貢,詔以盛為征南大將軍、仇池王。 隔礙姚興,不得歲通貢使。 盛以兄子撫為平南將軍、梁州刺史,守漢中。 宋永初中,宋武帝封盛為武都王。 盛死,私謚曰惠文王。 子玄統位。 第4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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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4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