煬帝嗣位,除給事黃門侍郎、銀青光祿大夫。 遷御史大夫,甚見親重。 大業三年,帝幸榆林郡,還至太原,謂衡曰:「朕欲過公宅,可為朕作主人也。 」衡馳至河內,與宗族具牛酒。 帝上太行,開直道九十里,以抵其宅。 帝悅其山泉,留宴三日,因謂衡曰:「往從先皇拜太山之始,途經洛陽,瞻望于此,深恨不得相過,不謂今日得諧宿願。 」衡俯伏辭謝,奉觴上壽。 帝益歡,賜其宅傍田三十頃、良馬一匹、金帶、縑彩六百段、衣一襲、禦食器一具。 衡固讓,帝曰:「天子所至稱幸者,蓋為此也,不足為辭。 」衡復獻食于帝,帝令頒賜公卿,下至衛士,無不沾給。 衡以籓邸之舊,恩寵莫與為比,頗自驕貴。 明年,帝幸汾陽宮。 時帝欲大汾陽宮,令衡與紀弘整具圖奏之。 衡承間進諫,以比年勞役,百姓疲敝為請。 帝意甚不平。 後嘗目衡謂侍臣曰:「張衡自謂由甚計畫,令我有天下。 」時齊王暕失愛於上,帝密令人求其罪。 有人譖暕違制,將伊闕令皇甫詡從之汾陽宮。 又錄前幸涿郡及祠恆岳時,父老謁見者,衣冠不整。 帝譴衡以憲司皆不能舉正,出為榆林太守。 明年,帝復幸汾陽宮,衡督役築樓煩城,因而謁帝。 帝惡衡不損瘦,以為不念咎,因謂曰:「公甚肥澤,宜且還郡。 」衡復之榆林。 俄而敕衡督役江都宮。 有人詣衡訟宮監者,衡不為理,還以訟書付監,其人大為監所困。 禮部尚書楊玄感使至江都,其人詣玄感稱冤。 玄感固以衡為不可。 ”及與相見,未有所言,又先謂玄感曰:「薛道衡真為枉死。 」玄感具上其事。 江都郡丞王世充又奏衡頻減頓具。 帝怒,鎖衡詣江都市,將斬之。 既而除名,放還田裡。 帝每令親人覘衡所為。 八年,帝自遼東還都,妄言衡怨望,謗訕朝政,帝賜死於家。 臨死,大言曰:「我為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監刑者塞耳,促令殺之。 武德初,以為死非其罪,贈大將軍、南陽郡公,謚曰忠。 子希玄。 楊汪,字元度,本弘農華陰人也。 曾祖順,居河東。 父琛,儀同三司。 及汪貴,追贈平鄉縣公。 汪少凶疏,與人群鬥,拳所毆擊,無不顛踣。 長更折節勤學,專精《左氏傳》,通《三禮》。 解褐周冀王侍讀,王甚重之,每曰:「楊侍讀德業優深,孤之穆生也。 」後問《禮》於沈重,受《漢書》于劉臻,二人曰:「吾弗如也。 」由是知名。 累遷夏官府都上士。 隋文帝居相,引知兵事,遷掌朝下大夫。 及受禪,賜爵平鄉縣伯,歷秦州總管府長史。 每聽政暇,必延生徒講授,時人稱之。 入為尚書兵部侍郎。 數年,帝謂諫議大夫王達曰:「卿為我覓一好左丞。 」達遂私于汪曰:「我當薦君為左丞,若事果,當以良田相報也。 」汪以達言奏之,達竟獲罪,卒拜汪尚書左丞。 汪明習法令,果于剖斷,當時號為稱職。 未幾,坐事免。 後拜洛州長史,轉荊州長史。 煬帝即位,追為尚書左丞,尋守大理卿。 視事二日,帝將親省囚徒。 時繫囚二百餘人,汪通宵究審,詰朝而奏,曲盡事情,一無遺誤,帝甚嘉之。 歲余,拜國子祭酒。 帝令百僚就學,與汪講論。 天下通儒碩學多萃焉,論難鋒起,皆不能屈。 帝令御史書其問答奏之,省而大悅,賜良馬一匹。 後加銀青光祿大夫。 及楊玄感反,河南贊務裴弘策出師禦之,戰不利,奔還,遇汪而屏人交語。 既而留守樊子蓋斬弘策,以狀奏汪,帝疑之,出為梁郡通守。 後煬帝崩,王世充推越王侗為主,征拜吏部尚書,頗見親委。 及世充僭號,汪復用事。 世充平,遂以凶黨伏誅。 裴藴,河東聞喜人也。 祖之平,父忌,並《南史》有傳。 忌在陳,與吳明徹同見俘于周,周賜爵江夏公,在隋十餘年而卒。 藴明辯有吏干,仕陳,歷直閣將軍、興寧令。 以父在北,陰奉表於隋文帝,請為內應。 及陳平,上悉閲江南衣冠之士,次至藴,以夙有向化心,超授儀同。 仆射高熲不悟上旨,諫曰:「藴無功于國,寵逾倫輩,臣未見其可。 」又加上儀同,復諫。 上曰:「可加開府。 」乃不敢復言。 即日拜開府儀同三司,禮賜優洽。 歷洋、直隷三州刺史,俱有能名。 大業初,考績連最。 煬帝聞其善政,徵為太常少卿。 初,文帝不好聲技,遣牛弘定樂,非正聲清商及九部四舞之色,皆罷遣從百姓。 至是,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齊、梁、陳樂家子弟,皆為樂戶。 其六品已下,至于凡庶,有善音樂及倡優百戲者,皆直太常。 是後異技淫聲咸萃樂府,皆置博士,遞相教傳,增益樂人至三萬餘。 帝大悅,遷戶部侍郎。 時猶承文帝和平後,禁網疏闊,戶口多漏。 或年及成丁,猶詐為小,未至于老,已免租賦。 藴歷為刺史,素知其情,因是條奏,皆令貌閲。 若一人不實,則官司解職,鄉正、里長皆遠流配。 又許民相告,若糾得一丁者,令被糾之家代輸賦役。 是歲大業五年也。 諸郡計帳,進丁二十四萬三千,新附口六十四萬一千五百。 帝臨朝覽狀,謂百官曰:「前代無好人,致此罔冒。 今進民口皆從實者,全由裴藴一人用心。 古語云,得賢而理,驗之信矣。 」由是漸見親委,拜京兆贊務,發扌適纖毫,吏民懾憚。 未幾,擢授御史大夫,與裴矩、虞世基參掌機密。 藴善候伺人主微意,若欲罪者,則曲法順情,鍛成其罪;所欲宥者,則附從輕典,因而釋之。 是後大小之獄皆以付藴,憲部、大理莫敢與奪,必稟承進止,然後決斷。 藴亦機辯,所論法理,言若懸河,或重或輕,皆由其口,剖析明敏,時人不能致詰。 楊玄感之反也,帝遣藴推其黨與,謂藴曰:「玄感一呼,從者十萬。 益知天下人不欲多,多即相聚為盜耳。 不盡加誅,則後無以勸。 」藴由是乃峻法理之,所戮者數萬人,皆籍沒其家。 帝大稱善,賜奴婢十五口。 司隷大夫薛道衡以忤意獲譴,藴知帝惡之,乃奏曰:「道衡負才恃舊,有無君之心。 見詔書每下,便腹非私議,推惡於國,妄造禍端。 論其罪名,似如隱昧,源其情意,深為悖逆。 」帝曰:「然。 我少時與此人相隨行役,輕我童稚,共高熲、賀若弼等外擅威權。 自知罪當誣罔,及我即位,懷不自安,賴天下無事,未得反耳。 公論其逆。 妙體本心。 」於是誅道衡。 又帝問蘇威以討遼之策,威不願帝復行,且欲令帝知天下多賊,乃詭答:「今者之役,不願發兵,但詔赦群盜,自可得數十萬。 遣關內奴賊及山東歷山飛、張金稱等頭別為一軍,出遼西道;諸河南賊王薄、孟讓等十餘頭,並給舟楫,浮滄海道。 必喜于免罪,競務立功,一歲之間,可滅高麗矣。 」帝不懌曰:「我去尚猶未克,鼠竊安能濟乎!」威出後,藴奏曰:「此大不遜,天下何處有許多賊!」帝悟曰:「老革多奸,將賊脅我。 欲搭其口,但隱忍之,誠極難耐。 」藴知上意,遣張行本奏威罪惡,帝付藴推鞫之,乃處其死。 帝曰:「未忍便殺。 」遂父子及孫三世併除名。 第39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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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3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