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謂明堂者,所以通神靈,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 黃帝曰合宮,堯曰五府,舜曰總章,布政興教,由來尚矣。 《周官考工記》曰:「夏後氏代室,堂脩二七,廣四脩一。 」鄭玄註云:「脩十四步,其廣益以四分脩之一,則廣十七步半也。 」「殷人重屋,堂脩七尋,四阿重屋。 」鄭云:「其脩七尋,廣九尋也。 」「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南北七筵。 五室,凡室二筵。 」鄭玄云:「此三者,或舉宗廟,或舉王寢,或舉明堂,互言之明其制同也。 」馬融、王肅、干寶所注,與鄭亦異,今不具出。 漢司徒馬宮議雲「夏後氏代室,室顯于堂,故命以室。 殷人重屋,屋顯于堂,故命以屋。 周人明堂,堂大於夏室,故命以堂。 夏後氏益其堂之廣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序間大夏後氏七十二尺。 」若據鄭玄之說,則夏室大於周堂,如依馬宮之言,則周堂大於夏室。 後王轉文,周大為是。 但宮之所言,未詳其義。 此皆去聖久遠,《禮》文殘缺,先儒解說,家異人殊。 鄭注《玉藻》亦云:「宗廟路寢,與明堂同制。 」《王制》曰:「寢不逾廟,明大小是同」。 今依鄭注,每室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餘。 若以宗廟論之,袷享之日,周人旅酬六屍,並後褷為七,先公昭穆二屍,先王昭穆二屍,合十一屍,三十六主,及君北面行事于二丈之堂,愚不及此。 若以正寢論之,便須朝宴。 據《燕禮》:「諸侯宴則賓及卿大夫脫屨升坐。 」是知天子宴,則三公九卿並升堂。 《燕義》又云:「席小卿次上卿。 」言皆侍席。 止於二筵之間,豈得行禮?若以明堂論之,總享之時,五帝各于其室。 設青帝之位,須于木室內少北西面。 太昊從食,坐于其西,近南北面。 祖宗配享者,又于青帝南,稍退西面。 丈八之室,神位有三,加以簠簋豆籩,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咸設,復須席上升歌,出樽反坫,揖讓升降,亦以隘矣。 據茲而說,近是不然。 案劉向別錄及馬宮、祭邕等所見,當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圖》、《明堂陰陽》、《太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等,並說古明堂事。 其書皆亡,莫得而正。 今《明堂月令》者,鄭玄雲是呂不韋著,《春秋十二紀》之首章,禮家鈔合為記。 祭邕、王肅雲周公作,《周書》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也。 各有證明,文多不載。 束皙以為夏時書。 劉瓛云:「不韋鳩集儒者,尋于聖王月令之事而記之。 不韋安能獨為此記?」今案不得全稱周書,亦不可即為秦典,其內雜有虞、夏、殷之法,皆聖王仁恕之政也。 蔡邕具為章名,又論之曰:「明堂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也。 」夏後氏曰代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 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玄堂,內曰太室。 聖人南面而聽,響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 故雖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 制度之數,各有所依。 方一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 太廟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圓蓋方覆,九六之道也。 八闥以象卦,九室以象州,十二宮應日辰。 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八牖乘九宮之數也。 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以不藏也。 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黃鐘九九之實也。 二十八柱布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 堂高三尺,以應三統,四向五色,各象其行。 水闊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氣,于外,以象四海。 王者之大禮也。 ”觀其模範天地,則象陰陽,必據古文,義不虛出。 今若直取《考工》,不參《月令》,青陽總章之號不得而稱,九月享帝之禮不得而用。 漢代二京所建,與此說悉同。 建安之後,海內大亂,魏氏三方未平,無聞興造。 晉則侍中裴頠議「直為一殿,以崇嚴父之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 」宋、齊已還,咸率茲禮,前王盛事,於是不行。 後魏代都所造,也自李沖,三三相重,合為九屋。 檐不覆基,房間通街,穿鑿處多,迄無可取。 及遷洛陽,更加營構,五九紛競,遂至不成。 宗祀之事,于焉靡托。 今皇猷遐闡,化覃海外,方建大禮,垂之無窮。 弘等不以庸虛,謬當議限。 今檢明堂必須五室者何?《尚書帝命驗》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黃曰神鬥,白曰顯紀,黑曰玄矩,蒼曰靈府。 」鄭玄注曰:「五府與周明堂同矣。 」且三代相沿,多有損益,至于五室,確然不變。 夫室以祭天,天實有五,若立九室,四無所用。 布政視朔,自依其辰。 鄭司農云:「十二月分在青陽等左右之位」,不雲居室。 鄭玄亦云「每月于其時之堂而聽政焉。 」《禮圖》畫個,皆在堂偏,是以須為五室。 明堂必須上圓下方者何?《孝經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圓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 」《禮記盛德篇》曰:「明堂四戶八牖,上圓下方。 」是以須為圓方。 明堂必須重屋者何?案《考工記》,夏言「九階,四旁兩夾窗,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 」殷、周不言者,明一同夏制。 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後不言屋,制亦盡同可知也。 其「殷人重屋」之下,本無五室之文。 鄭註云:「五室者,亦據夏以知之。 」明周不雲重屋,因殷則有,灼然可見。 《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明堂。 」言魯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禮樂,魯之太廟,與周之明堂同。 又曰:「復廟重檐,刮楹達響,天子之廟飾。 」鄭註:「復廟,重屋也。 」據廟既重屋,明堂亦不疑矣。 《春秋》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壞,《五行志》曰:「前堂曰太廟,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者也。 」服虔亦云「太室,太廟之上屋也。 」《周書·作洛篇》曰:「乃立太廟宗宮路寢明堂,咸有四阿反坫,重亢重廊。 」孔晁註云:「重亢,累棟;重廊,累屋也。 」依《黃圖》所載,漢之宗廟皆為重屋。 此去古猶近,遺法尚存,是以須為重屋。 明堂必須為闢雍者何?《禮記盛德篇》云:「明堂者,明諸侯尊卑也。 外水曰闢雍。 」《明堂陰陽錄》曰:「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以象天,內有太室,以象紫宮。 」此則明堂有水之明文也。 然馬宮、王肅以為明堂、闢雍、太學同處,蔡邕、盧植亦以為明堂、靈台、闢雍、太學同實異名。 邕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則謂之清廟,取其正室,則曰太室,取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周水圜如璧,則曰闢雍,其實一也。 」其言別者,《五經通義》曰:「靈台以望氣,明堂以布政,闢雍以養老教學。 」三者不同。 袁準、鄭玄亦以為別。 歷代所疑,豈能輒定?今據《郊祀志》云:「欲為明堂,未曉其制。 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一殿無壁,蓋之以茅,水圜宮垣,天子從之。 」以此而言,其來則久。 漢中元二年,起明堂、闢雍、靈台于洛陽,並別處。 然明堂並有璧水,李尤明堂銘曰「流水洋洋」是也。 以此須有闢雍。 第3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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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3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