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聞賞者所以勸善,刑者所以懲惡。 故疏賤之人,有善必賞;尊賢之戚,犯惡必刑。 未有罰則避親,賞則遺賤者也。 今國家祗承靈命,作人父母,刑賞曲直,升聞于天,夤畏照臨,亦宜謹肅。 故文王云:「我其夙夜畏天之威。 」以此而論,雖州、國有殊,高下懸邈,憂人慎法,其理一也。 至如并州釁逆,須有甄明。 若楊諒實以詔命不通,慮宗社危逼,徵兵聚眾,非為干紀,則當原其本情,議其刑罰;上副聖主友于之意,下曉愚人疑惑之心。 若審知外內無虞,嗣後纂統,而好亂樂禍,妄有覬覦,則管、蔡之誅,當在於諒。 同惡相濟,無所逃罪;梟縣孥戮,國有常刑。 遂使籍沒流移,恐為冤濫。 恢恢天網,豈其然乎!罪疑從輕,斯義安在!昔叔向置鬻獄之死,晉國所嘉;釋之斷犯蹕之刑,漢文稱善。 羊舌寧不愛弟,廷尉非苟違君,俱以執法無私,不容輕重。 且聖人大寶,是曰神器,苟非天命,不可妄得。 故蚩尤、項籍之驍勇,伊尹、霍光之權勢,李老、孔丘之才智,呂望、孫武之兵術,吳、楚連盤石之據,產、祿承母弟之基,不應歷運之兆,終無帝主之位。 況乎蕞爾一隅,蜂扇蟻聚,楊諒之愚鄙,群小之凶慝,而欲憑陵畿甸,覬倖非望者哉。 開闢以降,書契雲及,帝皇之跡,可得而詳。 自非積德累仁,豐功厚利,孰能道洽幽顯,義感靈祗?是以古之哲王,昧旦丕顯,履冰在念,禦朽兢懷。 逮叔世驕荒,曾無戒懼,肆於人上,騁嗜奔欲,不司具載,謂略陳之。 曩者,齊、陳二國,並居大位。 自謂與天地合德,日月齊明,罔念憂虞,不恤刑政。 近臣懷寵,稱善而隱惡;史官曲筆,掩瑕而錄美。 是以人庶呼嗟,終閉塞于視聽;公卿虛譽,日敷陳于左右。 法網嚴密,刑闢日多,賦役煩興,老幼疲苦。 昔鄭有子產,齊有晏嬰,楚有叔敖,晉有士會,凡此小國,尚足名臣,齊、陳之強,豈無良佐?但以執政壅蔽,懷私殉軀,忘國憂家,外同內忌。 設有正直之士,才堪干時,於己非宜,即加擯棄;儻遇諂佞之輩,行多穢慝,於我有益,遽蒙薦舉。 以此求賢,何從而至。 夫賢材者,非尚膂力,豈系文華,唯須正身負戴。 確乎不動,譬棟之處屋,如骨之在身,所謂棟樑骨鯁之材也。 齊、陳不任骨鯁,信近讒諛,天高聽卑,監其淫僻。 故總收神器,歸我大隋。 向使二國祗敬上玄,惠恤鰥寡,委任方直,斥遠浮華,卑菲為心,惻隱是務,河朔強富,江湖險隔,各保其業,人不思亂,泰山之固,弗可動也。 然而寢臥積薪,宴安鴆毒,遂使禾黍生廟,務露沾衣,弔影撫心,何嗟及矣!故《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 宜鑒於殷,駿命不易。 」萬機之事,何者不須熟慮哉。 伏惟皇帝望雲就日,仁孝夙彰,錫社分珪,大成規矩。 及總統淮海,盛德日新,當璧之符,遐邇僉屬。 纘歷甫爾,寬仁已布,率土蒼生,翹足而喜。 并州之亂,變起倉卒,職由楊諒詭惑,詿誤吏人;非有構怨本朝,棄德從賊者也。 而有司將帥,稱其願反,非止誣陷良善,亦恐大玷皇猷。 足下宿當重寄,早預心膂,粵自籓邸,柱石見知,方當書名竹帛,傳芳萬古,稷、契、伊、呂,彼獨何人。 既屬明時,須存謇諤,立當世之大誡,作將來之憲范,豈容曲順人主,以愛虧刑;又使脅從之徒,橫貽罪譴。 忝蒙眷遇,輒寫微誠,野人愚瞽,不知忌諱。 衡得書,嘆息而不敢奏聞。 彥謙知王綱不振,遂去官,隱居不仕。 將結構蒙山之下,以求其志。 會置司隷官,盛選天下知名之士。 朝廷以彥謙公方宿著,時望所歸,征授司隷刺史。 彥謙亦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凡所薦舉,皆人倫表式。 其有彈射,當之者曾無怨言。 司隷別駕劉灹陵上侮下,訐以為直,刺史憚之,皆為之拜。 唯彥謙執志不撓,抗禮長揖。 有識嘉之, 灹亦不恨。 大業九年,從駕度遼,監扶餘道軍事。 其後隋政漸亂,莫不變節,彥謙直道守常,頗為執政者所嫉。 出為涇陽令,終於官。 彥謙居家,每子侄定省,常為講說督勉之,亹癖不倦。 家有舊業,資產素殷,又前後居官所得俸祿,皆以周恤親友,家無餘財。 車服器用,務存素儉。 自少及長,一言一行,未嘗涉私。 雖致屢空,怡然自得。 嘗從容獨笑,顧謂其子玄齡曰:「人皆因祿富,我獨以官貧。 所遺子孫,在於清白耳。 」所有文筆,恢廓閒雅,有古人之深致。 又善草隷,人有得其尺牘者,皆寶玩之。 太原王劭、北海高構、莜縣李綱、中山郎茂、郎穎、河東柳彧、薛孺,皆一時知名雅澹之士,彥謙並與為友。 雖冠蓋成列,而門無雜賓。 體資文雅,深達政務,有識者咸以遠大許之。 初,開皇中平陳之後,天下一統,論者咸雲將致太平。 彥謙私謂所親趙郡李少通曰:「主上性多忌克,不納諫諍。 太子卑弱,諸王擅威。 在朝惟行苛酷之政,未弘遠大之體,天下雖安,方憂危亂。 」少通初謂不然。 及仁壽、大業之際,其言皆驗。 貞觀初,以子玄齡著勛庸,贈徐州都督、臨淄縣公,謚曰定。 伯祖弟幼愍,安豐、新蔡二郡太守,坐事奪官。 居家,忽聞門有客聲,出無所見,還至庭中,為家群犬所噬,卒。 景伯字良暉,法壽族子也。 祖元慶,仕宋。 歷七郡太守,後為沈文秀青州建威府司馬。 宋明帝之殺廢帝子業,子業弟子勛起兵。 文秀後歸子勛,元慶不同,為文秀所害。 父愛親,獻文時,三齊平,隨例內徙,為平齊人。 以父非命,疏服終身。 景伯生於桑乾,少喪父,以孝聞。 家貧,傭書自給,養母甚謹。 尚書盧陽烏稱之於李沖。 沖時典選,拔為奉朝請。 累遷齊州輔國長史。 會刺史亡,敕行州事。 政存寬簡,百姓安之。 後除清河太守。 郡人劉簡武曾失禮于景伯,聞其臨郡,閤家逃亡。 景伯督切屬縣,追捕禽之。 即署其子為西曹掾,令喻山賊。 賊以景伯不念舊惡,一時俱下,論者稱之。 舊制,守令六年為限。 限滿將代,郡人韓靈和等三百餘人表訴乞留,復加二載。 後為司空長史,以母疾去官。 景伯性復淳和。 涉獵經史,諸弟宗之,如事嚴親。 及弟亡,蔬食終喪,期不內禦,憂毀之容,有如居重。 其次弟景先亡,其幼弟景遠期年哭臨,亦不內寢。 鄉裡為之語曰:「有義有禮,房家兄弟。 」廷尉卿崔光韶好標榜人物,無所推尚,每雲景伯有士大夫之行業。 及母亡,景伯居喪,不食鹽菜。 因此遂為水病,積年不癒。 卒於家,贈左將軍、齊州刺史。 景伯子文烈,位司徒左長史,與從父弟逸祐並有名。 文烈性溫柔,未嘗嗔怒。 為吏部郎時,經霖雨絶糧,遣婢糴米,因爾逃竄,三四日方還。 文烈徐謂曰:「舉家無食,汝何處來?」竟無捶撻。 子山基,仕隋,歷戶部、考功侍郎,並著能名,見稱于時。 景先字光冑,幼孤貧,無資從師,其母自授《毛詩》、《曲禮》。 年十二,請其母曰:「豈可使兄傭賃以供景先也?請自求衣,然後就學。 」母哀其小,不許。 苦請乃從之。 遂得一羊裘,忻然自足。 晝則樵蘇,夜誦經史,遂大通贍。 太和中,例得還鄉,解褐太學博士。 時太常劉芳、侍中崔光當世儒宗,嘆其精博,奏兼著作佐郎,修國史。 侍中穆紹又啟景先撰《宣武起居注》。 累遷步兵校尉,領尚書郎、齊州中正,所歷皆有當官稱。 第2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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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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