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帝外示南討,意在謀遷,齊于明堂左個。 詔太常卿王諶,親令龜卜易筮南伐之事,其兆遇《革》。 澄進曰:「《易》言革者更也,將欲革君臣之命,湯、武得之為吉。 陛下帝有天下,今日卜征,不得雲革命,未可全為吉也。 」帝厲聲曰:「此象雲大人武變,何言不吉也!」車駕還宮,便召澄,未及升階,遙謂曰:「向者之《革》,今更欲論之。 明堂之忿,懼眾人競言,沮我大計,故厲色怖文武耳。 」乃獨謂澄曰:「國家興自北土,徙居平城,雖富有四海,文軌未一。 此間用武之地,非可興文。 崤函帝宅,河洛王裡,因茲大舉,光宅中原,任城意以為何如?」澄深贊成其事。 帝曰:「任城便是我之子房。 」加撫軍大將軍、太子少保,又兼尚書左仆射。 及車駕幸洛陽,定遷都之策,詔澄馳驛向北,問彼百司,論擇可否。 曰:「近論《革》,今真所謂革也。 」澄既至代都,眾聞遷詔,莫不驚駭。 澄援引今古,徐以曉之,眾乃開伏。 遂南馳還報,會車駕于滑台。 帝大悅曰:「若非任城,朕事業不得就也。 」從幸鄴宮。 除吏部尚書。 及車駕自代北巡,留澄銓簡舊臣。 初,魏自公侯以下,動有萬數,冗散無事。 澄品為三等,量其優劣,盡其能否之用,咸無怨者。 駕還洛京,復兼右仆射。 帝至北芒,遂幸洪池,命澄侍升龍舟。 帝曰:「朕昨夜夢一老公,拜立路左,雲晉侍中嵇紹,故此奉迎,神爽卑懼,似有求焉。 」澄曰:「陛下經殷墟而弔比干,至洛陽而遺嵇紹,當是希恩而感夢。 」帝曰:「朕既有此夢,或如任城所言。 」於是求其兆域,遣使弔祭焉。 齊明帝既廢弒自立,其雍州刺史曹武請以襄陽內附。 車駕將自赴之,引澄及咸陽王禧、彭城王勰、司徒馮誕、司空穆亮、鎮南李沖等議之。 禧等或雲宜行,或言宜止。 帝曰:「眾人意見不等,宜有客主,共相起發。 任城與鎮南為應留之議,朕當為宜行之論。 諸公坐聽,長者從之。 」於是帝往複數交,駕遂南征,不從澄及李沖等言。 後從征至縣瓠,以疾篤還京。 車駕還洛,引見王公侍臣于清徽堂。 帝曰:「此堂成來,未與王公行宴樂之禮。 今與諸賢,欲無高而不升,無小而不入。 」因之流化渠。 帝曰:「此曲水者,取乾道曲成,萬物無滯。 」次之洗煩池。 帝曰:「此池亦有嘉魚。 」澄曰:「所謂『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帝曰:「且取『王在靈沼,于牣魚躍。 』」次之觀德殿。 帝曰:「射以觀德,故遂命之。 」次之凝閒堂。 帝曰:「此堂取夫子閒居之義。 不可縱奢以忘儉,自安以忘危,故此堂後作茅茨堂。 」謂李沖曰:「此東曰步元廡,西曰游凱廡。 此坐雖無唐堯之君,卿等當無愧於元、凱。 」沖對曰:「臣既遭唐堯之君,敢辭元、凱之譽?」帝曰:「光景垂落,朕同宗有載考之義,卿等將出,何得默爾德音。 」即命黃門侍郎崔光、郭祚、通直郎刑巒、崔休等賦詩言志。 燭至,公卿辭退,李沖再拜上于萬歲壽。 帝曰:「卿等以燭至致辭,復獻於萬壽,朕報卿以《南山》之詩。 」乃曰:「燭至辭退,庶姓之禮;在夜載考,宗族之義。 卿等且還,朕與諸王宗室欲成此夜飲。 」後坐公事免官。 尋兼吏部尚書。 恆州刺史穆泰在州謀反,授澄節,銅武、竹使符,禦仗左右,仍行恆州事。 行達雁門,遣書侍御史李煥先赴。 至即禽泰,窮其黨與,罪人皆得。 鉅鹿公陸睿、安樂侯元隆等百餘人並獄禁。 具狀表聞。 帝覽表,乃大悅曰:「我任城可謂社稷臣,正復皋陶斷獄,豈能過之?」顧咸陽王等曰:「汝等脫當其處,不能辦此也。 」車駕尋幸平城。 勞澄,引見逆徒,無一人稱枉。 時人莫不嘆之。 帝謂左右曰:「必也無訟,今日見之。 」以澄正尚書。 車駕南伐,留澄居守,復兼右仆射。 澄表請以國秩一歲租帛,助供軍資,詔受其半。 帝復幸鄴。 見公卿曰:「朕昨入城,見車上婦人冠帽而著小襦襖者,尚書何為不察?」澄曰:「著者猶少。 」帝曰:「任城欲令全著乎?一言可以喪邦,其斯之謂。 可命史官書之。 」又曰:「王者不降佐于蒼昊,拔才而用之。 朕失于舉人,任一群婦女輩,當更銓簡耳。 任城在省,為舉天下綱維,為當署事而已?」澄曰:「臣實署事而已。 」帝曰:「如此,便一令史足矣,何待任城?」尋除尚書左仆射,從駕南伐。 孝文崩,受顧命。 宣武初,有降人嚴叔懋告尚書令王肅遣孔思達潛通齊國,為叛逆。 澄信之,乃表肅將叛,輒下禁止。 咸陽、北海二王奏澄擅禁宰輔,免官還第。 尋除開府、揚州刺史。 下車封孫叔敖之墓,毀蔣子文之廟;上表請修復皇宗之學,開四門之教。 詔從之。 先是,朝議有南伐之計,以蕭寶夤為東揚州刺史,據東城;陳伯之為江州刺史,戍陽石。 以澄總督二鎮,授之節度。 澄於是遣統軍傅豎眼、王神念等進次大峴、東關、九山、淮陵,皆分部諸將,倍道據之。 澄總勒大眾,絡繹相接,所在克捷,詔書褒美。 既而遇雨,淮水暴長,澄引歸壽春。 還既狼狽,失兵四千餘人。 澄頻表解州,帝不許。 有司奏奪其開府,又降三階。 轉鎮北大將軍、定州刺史。 初,百姓每有橫調,恆煩苦之。 前後牧守未能蠲除,澄多所省減。 又明黜陟賞罰之法,表減公園之地以給無業貧人,布絹不任衣者禁不聽造,百姓欣賴焉。 母孟太妃薨,居喪過毀,當世稱之。 服闋,除太子太保。 時高肇當朝,猜忌賢戚。 澄為肇間構,常恐不全,乃終日昏飲,以示荒敗。 所作詭越,時謂為狂。 宣武夜崩,時事倉卒,高肇擁兵于外。 明帝沖幼,朝野不安。 澄雖疏斥,而朝望所屬。 領軍于忠、侍中崔光等奏澄為尚書令,於是眾心欣服。 尋遷司空,加侍中,俄詔領尚書令。 登表上《皇誥宗制》並《訓詁》各一卷,欲太后覽之,思勸誡之益。 又奏利國濟人所宜振舉者十條:一曰律度量衡,公私不同,所宜一之;二曰宜興學校,以明黜陟之法;三曰宜興滅繼絶,各舉所知;四曰五調之外,一不煩人,任人之力,不過三日;五曰臨人之官,皆須黜陟,以旌賞罰;六曰逃亡代輸,去來年久者,若非伎作,任聽即住;七曰邊兵逃走,或實陷沒,皆須精檢,三長及近親,若實隱之,征其代輸,不隱勿論;八曰工商世業之戶,復征租調,無以堪濟,今請免之,使專其業;九曰三長禁奸,不得隔越相領,戶不滿者,隨近併合;十曰羽林武賁,邊方有事,暫可赴戰,常戍宜遣番兵代之。 靈太后下其奏,百僚議之,事有同否。 時四中郎將兵數寡弱,不足以襟帶京師。 澄奏宜以東中帶滎陽郡,南中帶魯陽郡,西中帶恆農郡,北中帶河內郡,選二品、三品親賢兼稱者居之。 省非急之作,配以強兵。 如此則深根固本,強幹弱枝之義也。 靈太后將從之,從議者不同,乃止。 尋以疾患,表求解任,不許。 澄以北邊鎮將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將之選,修警備之嚴,詔不從。 後賊虜入寇,至于舊都,鎮將多非其人;所在叛亂,犯逼山陵,如澄所慮。 澄奏:「都城府寺猶未周悉,今軍旅初寧,無宜發眾,請取諸職人及司州郡縣犯十杖以上、百鞭以下收贖之物,絹一匹輸磚二百,以漸修造。 」詔從之。 太傅、清河王懌表駁其事,遂寢不行。 第10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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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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