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悼宥魏絳之罪。 允以特選受命,誅逆撫順,曾未期月,州境澄清。 方欲列其庸勛,請加爵賞,而以奉事不當,當肆大戮。 責輕罰重,有虧觽望。 臣等備位宰相,不敢寢默。 誠以允宜蒙三槐之聽,以昭忠貞之心。 ”書奏,得以減死論。 是冬大赦,而允獨不在宥,三公咸復為言。 至明年,乃得解釋。 是時宦者橫暴,睚鴺觸死。 允懼不免,乃變易名姓,轉側河內、陳留閒。 及帝崩,乃奔喪京師。 時大將軍何進欲誅宦官,召允與謀事,請為從事中郎,轉河南尹。 獻帝即位,拜太仆,再遷守尚書令。 初平元年,代楊彪為司徒,守尚書令如故。 及董卓遷都關中,允悉收斂蘭台、石室圖書秘緯要者以從。 既至長安,皆分別條上。 又集漢朝舊事所當施用者,一皆奏之。 經籍具存,允有力焉。 時董卓尚留洛陽,朝政大小,悉委之於允。 允矯情屈意,每相承附,卓亦推心,不生乖疑,故得扶持王室于危亂之中,臣主內外,莫不倚恃焉。 允見卓禍毒方深,篡逆已兆,密與司隷校尉黃琬、尚書鄭公業等謀共誅之。 乃上護羌校尉楊瓚行左將軍事,執金吾士孫瑞為南陽太守,並將兵出武關道,以討袁術為名,實欲分路征卓,而後拔天子還洛陽。 卓疑而留之,允乃引內瑞為仆射,瓚為尚書。 二年,卓還長安,錄入關之功,封允為溫侯,食邑五千戶。 固讓不受。 士孫瑞說允曰:「夫執謙守約,存乎其時。 公與董太師並位俱封,而獨崇高節,豈和光之道邪?」允納其言,乃受二千戶。 三年春,連雨六十餘日,允與士孫瑞、楊瓚登台請霽,復結前謀。 瑞曰:「自歲末以來,太陽不照,霖雨積時,月犯執法,彗孛仍見,晝陰夜陽,霧氣交侵,此期應促盡,內發者勝。 幾不可後,公其圖之。 」允然其言,乃潛結卓將呂布,使為內應。 會卓入賀,呂布因刺殺之。 語在卓傳。 允初議赦卓部曲,呂布亦數勸之。 既而疑曰:「此輩無罪,從其主耳。 今若名為惡逆而特赦之,適足使其自疑,非所以安之之道也。 」呂布又欲以卓財物班賜公卿、將校,允又不從。 而素輕布,以□客遇之。 布亦負其功勞,多自誇伐,既失意望,漸不相平。 允性剛棱疾惡,初懼董卓豺狼,故折節圖之。 卓既殲滅,自謂無復患難,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髃下不甚附之。 董卓將校及在位者多涼州人,允議罷其軍。 或說允曰:「涼州人素憚袁氏而畏關東。 今若一旦解兵*(關東)*,則必人人自危。 可以皇甫義真為將軍,就領其觽,因使留陝以安撫之,而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 」允曰:「不然。 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耳。 今若距險屯陝,雖安涼州,而疑關東之心,甚不可也。 」時百姓訛言,當悉誅涼州人,遂轉相恐動。 其在關中者,皆擁兵自守。 更相謂曰:「丁彥思、蔡伯喈但以董公親厚,並尚從坐。 今既不赦我曹,而欲解兵,今日解兵,明日當復為魚肉矣。 」卓部曲將李傕、郭汜等先將兵在關東,因不自安,遂合謀為亂,攻圍長安。 城陷,呂布奔走。 布駐馬青瑣門外,招允曰:「公可以去乎?」允曰:「若蒙社稷之靈,上安國家,吾之願也。 如其不獲,則奉身以死之。 朝廷幼少,恃我而已,臨難苟免,吾不忍也。 努力謝關東諸公,勤以國家為念。 」 初,允以同郡宋翼為左馮翊,王宏為右扶風。 是時三輔民庶熾盛,兵谷富實,李傕等欲即殺允,懼二郡為患,乃先征翼、宏。 宏遣使謂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 今日就征,明日俱族。 計將安出?」翼曰:「雖禍福難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 」宏曰:「義兵鼎沸,在於董卓,況其黨與乎!若舉兵共討君側惡人,山東必應之,此轉福為福之計也。 」翼不從。 宏不能獨立,遂俱就征,下廷尉。 傕乃收允及翼、宏,並殺之。 允時年五十六。 長子侍中蓋、次子景、定及宗族十餘人皆見誅害,唯兄子晨、陵得脫歸鄉裡。 天子感慟,百姓喪氣,莫敢收允屍者,唯故吏平陵令趙戩□官營喪。 王宏字長文,少有氣力,不拘細行。 初為弘農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殺數十人,威動鄰界。 素與司隷校尉胡種有隙,及宏下獄,種遂迫促殺之。 宏臨命詬曰:“宋翼豎儒,不足議大計。 胡種樂人之禍,禍將及之。 ”種後眠輒見宏以杖擊之,因發病,數日死。 後遷都于許,帝思允忠節,使改殯葬之,遣虎賁中郎將奉策弔祭,賜東園秘器,贈以本官印綬,送還本郡。 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食邑三百戶。 士孫瑞字君策,扶風人,頗有才謀。 瑞以允自專討董卓之勞,故歸功不侯,所以獲免于難。 後為國三老、光祿大夫。 每三公缺,楊彪、皇甫嵩皆讓位於瑞。 興平二年,從駕東歸,為亂兵所殺。 趙戩字叔茂,長陵人,性質正多謀。 初平中,為尚書,典選舉。 董卓數欲有所私授,戩輒堅拒不聽,言色強厲。 卓怒,召將殺之,觽人悚慄,而戩辭貌自若。 卓悔,謝釋之。 長安之亂,容于荊州,劉表厚禮焉。 及曹操平荊州,乃闢之,執戩手曰:「恨相見晚。 」卒相國鐘繇長史。 論曰:士雖以正立,亦以謀濟。 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權,伺其閒而敝其罪,當此之時,天子懸解矣。 而終不以猜忤為釁者,知者本於忠義之誠也。 故推卓不為失正,分權不為苟冒,伺閒不為狙詐。 及其謀濟意從,則歸成於正也。 贊曰:陳蕃蕪室,志清天綱。 人謀雖緝,幽運未當。 言觀殄瘁,曷非雲亡? 第2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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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2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