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並封,喬上書諫曰:「陛下越從藩臣,龍飛即位,天人屬心,萬邦攸賴。 不急忠賢之禮,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興長佞諛。 臣聞古之明君,曪罰必以功過;末世闇主,誅賞各緣其私。 今梁氏一門,宦者微孽,並帶無功之紱,裂勞臣之土,其為乖濫,胡可勝言!夫有功不賞,為善失其望;奸回不詰,為惡肆其凶。 故陳資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無勸。 苟遂斯道,豈伊傷政,為亂而已,喪身亡國,可不慎哉!」書奏不省。 益州刺史種暠舉劾永昌太守劉君世以金蛇遺梁冀,事發覺,以蛇輸司農。 冀從喬借觀之,喬不肯與,冀始為恨。 累遷大源臚。 時冀小女死,令公卿會喪,喬獨不往,冀又銜之。 遷光祿勛。 建和元年,代胡廣為太尉。 桓帝將納梁冀妹,冀欲令以厚禮迎之,喬據執舊典,不聽。 又冀屬喬舉汜宮為尚書,喬以宮臧罪明着,遂不肯用,因此日忤于冀。 先是李固見廢,內外喪氣,髃臣側足而立,唯喬正色無所回橈。 由是海內嘆息,朝野瞻望焉。 在位數月,以地震免。 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譖于帝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言上不堪奉漢宗祀。 」帝亦怨之。 及清河王蒜事起,梁冀遂諷有司劾喬及李固與劉鮪等交通,請逮案罪。 而梁太后素知喬忠,但策免而已。 冀愈怒,使人脅喬曰:「早從宜,妻子可得全。 」喬不肯。 明日冀遣騎至其門,不聞哭者,遂白執系之,死獄中。 妻子歸故郡。 與李固俱暴屍于城北,家屬故人莫敢視者。 喬故掾陳留楊匡聞之,號泣星行到洛陽,乃着故赤幘,托為夏門亭吏,守衛屍喪,驅護蠅蟲,積十二日,都官從事執之以聞。 梁太后義而不罪。 匡於是帶鈇鑕詣闕上書,並乞李、杜二公骸骨。 太后許之。 成禮殯殮,送喬喪還家,葬送行服,隱匿不仕。 匡初好學,常在外黃大澤教授門徒。 補蘄長,政有異績,遷平原令。 時國相徐曾,中常侍璜之兄也,匡恥與接事,託疾牧豕雲。 論曰:夫稱仁人者,其道弘矣!立言踐行,豈徒徇名安己而已哉, 將以定去就之燍,正天下之風,使生以理全,死與義合也。 夫專為義則傷生,專為生則騫義,專為物則害智,專為己則損仁。 若義重於生,捨生可也;生重於義,全生可也。 上以殘闇失君道,下以篤固盡臣節。 臣節盡而死之,則為殺身以成仁,去之不為求生以害仁也。 順桓之閒,國統三絶,太后稱制,賊臣虎視。 李固據位持重,以爭大義,確乎而不可奪。 豈不知守節之觸禍,恥夫覆折之傷任也。 觀其發正辭,及所遺梁冀書,雖機失謀乖,猶戀戀而不能已。 至矣哉,社稷之心乎!其顧視胡廣、趙戒,猶糞土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 贊曰:李、杜司職,朋心合力。 致主文、宣,抗情伊、稷。 道亡時晦,終離罔極。 燮同趙孤,世載弦直。 後漢書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 第五十四 吳佑字季英,陳留長垣人也。 父恢,為南海太守。 佑年十二,隨從到官。 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佑諫曰:「今大人踰越五領,遠在海濱,其俗誠陋,然舊多珍怪,上為國家所疑,下為權戚所望。 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 昔馬援以薏苡興謗,王陽以衣囊徼名。 嫌疑之閒,誠先賢所慎也。 」恢乃止,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 」及年二十,喪父,居無檐石,而不受贍遺。 常牧豕于長垣澤中,行吟經書。 遇父故人,謂曰:「卿二千石子而自業賤事,縱子無恥,柰先君何?」佑辭謝而已,守志如初。 義見劉向別錄也。 後舉孝廉,將行,郡中為祖道,佑越□共小史雍丘黃真歡語移時,與結友而別。 功曹以佑倨,請黜之。 太守曰:「吳季英有知人之明,卿且勿言。 」 真後亦舉孝廉,除新蔡長,世稱其清節。 時公沙穆來游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佑賃舂。 佑與語大驚,遂共定交于杵臼之閒。 周禮太馭:「掌王玉路以祀,及*(祀)**[犯]*軷。 」註云:「*[犯]*軷*(祀)*者,封土象山于路側,以*[菩]*芻□□為神主祭之,以車轢軷而去。 喻無險難。 」 佑以光祿四行遷膠東侯相。 時濟北戴宏父為縣丞,宏年十六,從在丞舍。 佑每行園,常聞諷誦之音,奇而厚之,亦與為友,卒成儒宗,知名東夏, 官至酒泉太守。 佑政唯仁簡,以身率物。 民有爭訴者,輒閉合自責,然後斷其訟,以道譬之。 或身到閭裡,重相和解。 自是之後,爭隙省息,吏人懷而不欺。 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市衣以進其父,父得而怒曰:「有君如是,何忍欺之!」促歸伏罪。 性臱懼,詣合持衣自首。 佑屏左右問其故,性具談父言。 佑曰:「掾以親故,受□穢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人矣』。 」使歸謝其父,還以衣遺之。 又安丘男子毋丘長與母俱行市,道遇醉客辱其母,長殺之而亡,安丘追蹤于膠東得之。 佑呼長謂曰:「子母見辱,人情所恥。 然孝子忿必慮難,動不累親。 今若背親逞怒,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將如之何?」長以械自系,曰:「國家製法,囚身犯之。 明府雖加哀鄉,恩無所施。 」 佑問長有妻子乎?對曰:「有妻未有子也。 」即移安丘逮長妻,妻到,解其桎梏,使同宿獄中,妻遂懷孕。 至冬盡行刑,長泣謂母曰:「負母應死,當何以報吳君乎?」乃嚙指而吞之,含血言曰:「妻若生子,名之『吳生』,言我臨死吞指為誓,屬兒以報吳君。 」因投繯而死。 第2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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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第2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