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瓶之制,其法備于古人,後世無容蛇足。 但護持襯貼之具,不妨意為增減。 如香爐既設,則鍬箸隨之,鍬以撥灰,箸以舉火,二物均不可少。 箸之長短,視爐之高卑,欲其相稱,此理易明,人盡知之;若鍬之方圓,須視爐之曲直,使勿相左,此理亦易明,而為世人所忽。 入炭之後,爐灰高下不齊,故用鍬作准以平之,鍬方則灰方,鍬圓則灰圓,若使近邊之地爐直而鍬曲,或爐曲而鍬直,則兩不相能,止平其中而不能平其外矣,須用相體裁衣之法,配而用之。 然以銅鍬壓灰,究難齊截,且非一鍬二鍬可了。 此非僮仆之事,皆必主人自為之者。 予性最懶,故每事必籌躲懶之法,嘗制一木印印灰,一印可代數十鍬之用。 初不過為省繁惜勞計耳,詎料製成之後,非止省力,且極美觀,同志相傳,遂以為一定不移之法。 譬如爐體屬圓,則仿其尺寸,鏇一圓板為印,與爐相若,不爽纖毫,上置一柄,以便手持。 但宜稍虛其中,以作內昂外低之勢,若食物之饅首然。 方者亦如是法。 加炭之後,先以箸平其灰,後用此板一壓,則居中與四面皆平,非止同於刀削,且能與鏡比光,共油爭滑,是自有香灰以來,未嘗現此嬌面者也。 既光且滑,可謂極精,予顧而思之,猶曰盡美矣,未盡善也,乃命梓人鏤之。 凡于着灰一面,或作老梅數莖,或為菊花一朵,或刻五言一絶,或雕八卦全形,只須舉手一按,現出無數離奇,使人巧天工,兩擅其絶,是自有香爐以來,未嘗開此生面者也。 湖上笠翁實有裨于風雅,非僭詞也。 請名此物為「笠翁香印」。 方之眉公諸制,物以人名者,孰高孰下,誰實誰虛,海內自有定評,非予所敢饒舌。 用此物者,最宜神速,隨按隨起,勿遲瞬息,稍一逗留,則氣閉火息矣。 雕成之後,必加油漆,始不沾灰。 焚香必需之物,香鍬香箸之外,復有貯香之盒,與插鍬箸之瓶之數物者,皆香與爐之股肱手足,不可或無者也。 然此外更有一物,勢在必需,人或知之而多不設,當為補入清供。 夫以箸撥灰,不能免于狼藉,爐肩鼎耳之上,往往蒙塵,必得一物掃除之。 此物不須特製,竟用蓬頭小筆一枝,但精其管,使與濡墨者有別,與鍬箸二物同插一瓶,以便次第取用,名曰「香帚」。 至于爐有底蓋,舊制皆然,其所以用此者,亦非無故。 蓋以覆灰,使風起不致飛揚;底即座也,用以隔手,使移動之時,執此為柄,以防手汗沾爐,使之有跡,皆有為而設者也。 然用底時多,用蓋時少。 何也?香爐閉之一室,刻刻焚香,無時可閉;無風則灰不自揚,即使有風,亦有窗帘所隔,未有閉熄有用之火,而防未心果至之風者也。 是爐蓋實為贅瘤,盡可不設。 而予則又有說焉:爐蓋有時而需,但前人製法未善,遂覺有用為無用耳。 蓋以禦風,固也。 獨不思爐不貯火,則非特蓋可不用,並爐亦可不設;如其必欲置火,則蓋之火熄,用蓋何為?予嘗于花晨月夕及暑夜納涼,或登最高之台,或居極敞之地,往往攜爐自隨,風起灰揚,禦之無策,始覺前人獃笨,制物而不善區畫之,遂使貽患及今也。 同是一蓋,何不于頂上穴一大孔,使之通氣,無風置之高閣,一見風起,則取而覆之,風不得入,灰不致揚,而香氣自下而升,未嘗少阻,其制不亦善乎?止將原有之物,加以舉手之勞,即可變無益為有裨。 昔人點鐵成金,所點者不必是鐵,所成者亦未必皆金,但能使不值錢者變而值錢,即是神仙妙術矣。 此爐制也。 瓶以磁者為佳,養花之水清而難濁,且無銅腥氣也。 然銅者有時而貴,以冬月生冰,磁者易裂,偶爾失防,遂成棄物,故當以銅者代之。 然磁瓶置膽,即可保無是患。 膽用錫,切忌用銅,銅一沾水即發銅青,有銅青而再貯以水,較之未有銅青時,其腥十倍,故宜用錫。 且錫柔易制,銅勁難為,價亦稍有低昂,其便不一而足也。 磁瓶用膽,人皆知之,膽中着撒,人則未之行也。 插花于瓶,必令中,其枝梗之有畫意者隨手插入,自然合宜,不則挪移佈置之力不可少矣。 有一種倔強花枝,不肯聽人指使,我欲置左,彼偏向右,我欲使仰,彼偏好垂,須用一物制之。 所謂撒也,以堅木為之,大小其形,勿拘一格,其中則或扁或方,或為三角,但須圓形其外,以便合瓶。 此物多備數十,以俟相機取用。 總之不費一錢,與桌撒一同拾取,棄于彼者,復收于此。 斯編一出,世間寧復有棄物乎? ○屏軸 第6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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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情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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