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對外貿易,英屬殖民地人民,就其他各方面說,都有完全的自由,按他們自己的方式,來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 在一切方面,他們的自由,都和他們國內同胞的自由相等,而且同樣有個人民代表議會來保證這自由,人民代表議會,獨享有權力課稅以維持殖民地政府。 這個議會的權力,超越行政權力,即最卑賤或最可憎惡的殖民地人民,只要遵守法律,就用不著憂懼總督或省內文武官吏對他們的憤怒。 殖民地議會,和英國眾議院一樣,未必都是極平等的人民代表機關,但總更具有這種性質。 行政機關也許無力收買議會,而且因為行政機關經費由母國支付,亦無收買議會的必要。 所以,一般地說,這種議會也許更受選舉人意旨的影響。 殖民地參議院,與英國貴族院相當,但不是由世襲的貴族構成。 在一些殖民地,例如在新英格蘭的三個殖民地,此等參議院議員,非由政府指派,卻由人民的代表推選。 沒有一個英屬殖民地有世襲的貴族。 在所有殖民地,象在其他自由國家一樣,老殖民家族的後裔,雖比有同等功績同等財產的暴發戶受到人們更大的尊敬,但亦只更受人們尊敬,並沒有煩擾鄰人的特權。 在現今的變亂開始以前,殖民地議會,不僅有立法權,而且有一部分行政權。 在康涅狄克及羅得島,總督亦由議會選舉。 在其他殖民地上,會議規定的賦稅,由會議直接派員出去征收,征收員對議會直接負責。 所以,人民在英屬殖民地,就比在母國更為平等了。 他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其政府,尤其是新英格蘭那三個政府,一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 反之,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國的專制政治,卻又在它們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來。 此種政治,大都以獨斷權授與一切下級官吏,由於相隔遙遠,此等獨斷權的執行,目比平常還要強暴。 我們知道,在一切專制政治之下,首都總比較更有自由。 君主自己,不想破壞正義的制度,不想壓迫人民大眾,這對他亦無利。 首都為君主所在地,下級官吏有所威懾,但在遠地,人民的怨聲,不容易傳到君主耳里,下級官吏乃得為所欲為,無所顧忌。 但是,歐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總比以前為人所知的最大帝國的最遠省份要遠得多。 自有世界以來,也許只有英屬殖民地政府,能給那麼遙遠的省區人民,以完全的保護。 法國殖民地的行政,與西班牙葡萄牙兩國殖民地的行政相比,總是較為寬宏溫和。 這種較好的政治,和法國民族的性格相稱,也和一切民族的性格相稱,他們政府的性質,與英國相比,雖較為專橫,然與西班牙葡萄牙相比,則比較守法、比較自由。 第4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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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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