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曰:「我固知君不信。 但我所言,不類巫覡(13),行之亦盛德(14);即或不效,亦無妨礙。 」崔請教,乃曰:「適門外一後生,宜厚結之,即犯死罪,彼亦能活之也。 」呼崔出,指示其人。 蓋趙氏兒,名僧哥。 趙,南昌入(15),以歲■饑,僑寓建昌。 崔由是深相結,請趙館于其家,供給優厚。 僧哥年十二,登堂拜母,約為弟昆。 逾歲東作(16),趙攜家去。 音問遂絶。 崔母自鄰婦死,戒子益切,有赴訴者,輒擯斥之(17). 一日,崔母弟卒,從母往弔。 途遇數人,縶一男子,呵罵促步(18),加以捶撲。 觀者塞途,輿不得進,崔問之,識崔者競相擁告。 先是,有巨紳子某甲者,豪橫一鄉,窺李申妻有色,欲奪之,道無由(19). 因命家人誘與博賭,貸以資而重其息,要使署妻于券(20),資盡復給。 終夜,負債數千;積半年,計子母三十餘千。 申不能償,強以多人篡取其妻。 申哭諸其門。 某怒,拉系樹上,榜笞剌■(21),逼立「無悔狀(22)」。 崔聞之,氣湧如山,鞭馬前向,意將用武。 母搴簾而呼曰:「■(23)!又欲爾耶!」崔乃止。 既弔而歸,不語亦不食,兀坐直視(24),若有所嗔(25). 妻詰之,不答。 至夜,和衣臥榻上,輾轉達旦。 次夜復然,忽啟戶出,輒又還臥。 如此三四,妻不敢詰,惟懾息以聽之。 既而遲久乃反,掩扉熟寢矣。 是夜,有人殺某甲于床上,刳腹流腸;申妻亦裸屍床下。 官疑申,捕治之。 橫被殘梏,踝骨皆見,本無詞(26). 積年餘,不堪刑,誣服(27),論闢(28). 會崔母死。 既殯,告妻曰:「殺甲者,實我也。 徒以有老母故,不敢泄。 今大事已了,奈何以一身之罪殃他人?我將赴有司死耳!」 妻驚輓之,絶裾而去(29),自首于庭(30). 官愕然,械送獄,釋申。 申不可,堅以自承。 官不能決,兩收之(31). 戚屬皆誚讓申。 申曰:「公子所為,是我欲為而不能者也。 彼代我為之,而忍坐視其死乎?今日即謂公子未出也可。 」執不異詞,固與崔爭。 久之,衙門皆知其故,強出之,以崔抵罪,瀕就決矣。 會恤刑宮趙部郎(32),案臨閲囚(33),至崔名,屏人而喚之。 崔入,仰視堂上,僧哥也。 悲喜實訴。 趙徘徊良久,仍令下獄,囑獄卒善視之。 尋以自首減等(34),充雲南軍。 申為服役而去,未期年,援赦而歸(35):皆趙力也。 既歸,申終從不去,代為紀理生業。 予之資,不受。 緣■技擊之術,頗以關懷。 崔厚遇之,買婦授田焉。 崔由此力改前行,每撫臂上刺痕,泫然流涕。 以故鄉鄰有事,申輒矯命排解,不相稟白。 有王監生者,家豪富,四方無賴不仁之輩(36),出入其門。 邑中殷實者,多被動掠;或遷之,輒遣盜殺諸途。 子亦淫暴。 王有寡嬸,父子俱■之(37). 妻仇氏,屢沮王,王縊殺之。 仇兄弟質諸官,王賕囑,以告者坐誣(38). 兄弟冤憤莫伸,詣崔求訴。 申絶之使去。 過數日,客至,適無仆,使申淪茗。 申默然出,告人曰:「我與崔猛朋友耳,從徙萬里(39),不可謂不至矣;曾無廩給(40),而役同廝養(41),所不甘也!」遂忿而去,或以告崔。 崔訝其改節,而亦未之奇也。 申忽訟于官,謂崔三年不給傭值。 崔大異之,親與對狀,申忿相爭。 官不直之,責逐而去。 又數日,申忽夜入王家,將其父子嬸婦並殺之,粘紙于壁,自書姓名;及追捕之,則亡命無跡。 王家疑崔主使,官不信。 崔始悟前此之訟,蓋恐殺人之累已也。 關行附近州邑(42),追捕甚急。 會闖賊犯順(43),其事遂寢。 及明鼎革(44),申攜家歸,仍與崔善如初。 時土寇嘯聚。 王有從子得仁,集叔所招無賴,據山為盜,焚掠村■。 一夜,傾巢而至,以報仇為名。 崔適他出:申破扉始覺,越牆伏暗中。 賊搜崔。 李不得,擄崔妻(45),括財物而去(46). 申歸,止有一仆,忿極,乃斷繩數十段,以短者付仆,長者自懷之。 囑仆越賊巢,登半山,以火■繩,散掛荊棘,即反勿顧。 仆應而去。 申窺賊皆腰束紅帶,帽系紅絹,遂效其裝。 有老牝馬初生駒,賊棄諸門外。 申乃縛駒跨馬(47),銜枚而出(48),直至賊穴。 賊據一大村,申縶馬村外,逾垣入。 見賊眾紛紜,操戈未釋。 申竊問諸賊,知崔妻在王某所。 俄聞傳令,俾各休息,轟然■應。 忽一人報東山有火,眾賊共望之;初猶一二點,既而多類星宿(49).申坌息急呼東山有警。 王大驚,束裝率眾而出。 申乘間漏出其右,返身入內。 見兩賊守帳,紿之曰:「王將軍遺佩刀。 」兩賊競覓。 申自後斫之,一賊踣;其一回顧,申又斬之。 竟負崔妻越垣而出。 解馬授轡,曰:「娘子不知途,縱馬可也。 」馬戀駒奔駛,申從之。 出一隘口(50),申灼火於繩,遍懸之,乃歸。 次日,崔還,以為大辱,形神跳躁(51),欲單騎往平賊。 申諫止之。 集村人共謀,眾■怯莫敢應(52). 解諭再四,得敢往二十餘人,又苦無兵(53). 適于得仁族姓家獲奸細二,崔欲殺之,申不可;命二十人各持白梃,具列于前,乃割其耳而縱之。 眾怨曰:「此等兵旅,方懼賊知,而反示之。 脫其傾隊而來,■村不保矣(54)!」申曰:「吾正欲其來也。 」執匿盜者誅之。 遣人四出,各假弓矢火銃,又詣邑借巨炮二。 日暮,率壯士至隘口,置炮當其■(55);使二人匿火而伏,囑見賊乃發。 又至谷東口,伐樹置崖上。 已而與崔各率十餘人,分岸伏之(56).一更向盡,遙聞馬嘶,賊果大至,■屬不絶。 俟盡入谷,乃推墮樹木,斷其歸路。 俄而炮發,喧騰號叫之聲,震動山谷。 第10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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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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